关于召开保险业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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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厅函〔2011〕437号|2011-12-06发布|2011-12-06实施|现行有效
保监厅函〔2011〕437号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2月12日14:30(请参会人员于14:20前到达指定会场并办理签到手续)。
二、会议内容
传达国务院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保险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任务。
三、参会人员
(一)各保监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稽查处全体成员,未设稽查处的保监局由分管稽查委工作的局领导及稽查委办公室相关人员参会;
(二)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管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的公司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各1名;
(三)各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四)各省总资产居前五位的保险中介公司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为保监会302会议室
在京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会人员请到主会场参会。
(二)分会场为各保监局视频会议室
各保监局,京外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以及保险中介公司参会人员请到当地保监局分会场参会。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于12月9日中午12时前将总公司参会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1)传真至保监会稽查局(京外保险法人机构同时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所在地保监局),并将名单电子版发至稽查局邮箱。
(二)请各保监局加强会务工作,组织好辖内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公司的会议通知、报名和参会事宜。会议结束后,请各保监局统计辖区内未参会人员名单,填写《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2月13日中午前传真至保监会稽查局。
(三)请各保监局提前做好视频会议准备工作,12月12日上午9:00与总部进行联试联调,下午14:00进行会前调试,并做好全程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
人:姜薇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电子邮箱:jichaju@circ.gov.cn
技术联系人:夏国琼
联系电话:0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总公司参会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印章)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请各公司以EXCEL格式自行打印填写本表。
2.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栏不得出现空缺。
3.若应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经向保监会请假批准,可以由其他同职级人员代参会,代参会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如“代×××”)。
附件2:
未参加视频会议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印章)
保险公司法人机构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未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辖内保险省级机构、中介公司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未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合计
应参会人数
实际参会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若本辖区没有出现未参会现象,则保监局分别填写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辖内保险省级机构、合计等栏目项下的应参会人数和实际参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