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来源:
- 作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2009〕5号|2009-01-08发布|2009-01-08实施|现行有效
保监发〔2009〕5号
为加强财务监管,提高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以下简称“专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同时适应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我会修订了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要求,制定了《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以下简称“《编报规则》”)(见附件),并制作了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模版(以下简称“模版”)(从“www.circ.gov.cn/财务监管/财会工作管理”栏目下载)。现将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司严格按照编报规则的要求和模版的格式编制、装订专题财务报告。专题财务报告的纸质文本应当按照规定的纸张规格和装订方式制作,电子文本应当按照规定的电子文件类型制作。
二、各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以下报告:
(一)专题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二)专题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Word电子文本;
(三)专题财务报告中分红保险利润表、分红保险资产负债状况表和不分费差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备考表的Excel格式电子文本。
电子文件可通过寄送光盘或者发送电子邮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报送,不得使用软盘报送。
三、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4月15日前报送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专题财务报告。2007年度的专题财务报告和2008年度的专题财务报告同时报送。
四、尚未将费用分摊实施办法向中国保监会备案的公司,应当在2009年2月15日之前完成备案。
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确定1家主报告公司,合并报送专题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实际经营期不超过3个月的新公司的专题财务报告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2〕8号)和《关于做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3〕19号)同时废止。
以上,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我会财务会计部联系。
附件: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八日
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编报规则
本规则用于规范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以下简称“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盈利状况。本规则主要规范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并不用于规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汇总)财务报告,保险公司并非必须改变公司(汇总)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以及分红保险的业务、财务管理方式。
一、专题财务报告的内容
专题财务报告由以下五部分内容组成: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审计意见、分红保险业务基本情况、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状况表、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一)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
保险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声明部分披露以下信息:
1、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专题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保证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保险公司应当声明“本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我们的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在此部分只需披露管理层声明,即声明“公司管理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并对我们的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董事长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及公司的印章。其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指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并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的以下人员:
(1)总经理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2)财务负责人或行使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3)总精算师或行使相同职权的负责人。
披露此部分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只需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名及公司的印章,不需要董事长的签名。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确定1家主报告公司合并报送专题财务报告时,所有分支机构的总经理或具有相同职权的负责人均应在报告上签字。
(2)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上述人员委托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的,则可以由代理人签名,并附书面委托合同复印件。
3、董事会对报告的审议情况,包括:
(1)各位董事对专题财务报告的投票情况;
(2)如果公司董事无法保证专题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或对此存有异议的,应当单独陈述其意见和理由。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不需要披露董事会对报告的审议情况。
(二)审计意见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以下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1)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状况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和资产负债状况;
(2)保单红利分配结果是否符合公司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3)会计核算所采用的收入分配及费用分摊方法是否和公司向中国保监会的备案保持一致。
2、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以下关于审计意见的信息:
(1)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2)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段的内容。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还应当披露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或者说明段的内容;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管理层应当具体说明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歧,以及专题财务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要求调整但未调整的内容、未调整原因的解释;
(4)报告期内为保险公司提供专题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情况,包括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更换时间、更换原因和审计收费等。
(三)分红保险业务基本情况
1、分红保险产品基本信息
保险公司应当以表格形式披露分红保险产品的以下基本信息:保险公司经营的分红保险产品名称、每一产品的开办时间、销售范围、经营状态(停售/在售)、定价利率、红利来源、分红方式、资金是否单独运用、是否转移保险风险等内容。
2、分红保险业务资金管理
(1)对于没有单独运用资金的分红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以下信息:
①负责所有保险业务资金归集的部门、归集方式、归集频率等;
②负责计算、确定可投资资金量的部门、计算方法、向投资账户划拨资金的频率等;
③负责资产负债匹配的部门或机构;
④负责投资运作的部门;
⑤投资账户和核算账户的管理:详细说明公司全部实际投资账户和核算账户的设置和管理情况,包括实际投资账户和公司内部核算账户的层级结构和账户明细;各个实际投资账户和内部核算账户的资金范围;各个实际投资账户之间有无资金往来,如分红险账户和万能险等账户资产小于其对应的负债时,是否会从其他账户划拨资金;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宣告后,公司是否将分配给公司的红利资金在不同账户之间进行划拨等;
⑥分红保险各项投资收益、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计算和分配方法。
(2)对于单独运用资金的分红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以下信息:
①是否对分红保险业务资金单独归集请详细披露负责资金归集的部门、归集方式和归集频率等信息;
②负责计算、确定分红保险业务可投资资金量的部门、计算方法、向投资账户划拨资金的频率等;
③负责资产负债匹配的部门或机构;
④负责分红保险业务资金投资运用的部门;
⑤投资账户和核算账户的管理:详细说明公司全部投资账户和核算账户的设置和管理情况,包括实际投资账户和公司内部核算账户的层级结构和账户明细;各个实际投资账户和内部核算账户的资金范围;各个实际投资账户之间有无资金往来,如分红险账户和万能险等账户资产小于其对应的负债时,是否会从其他账户划拨资金;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宣告后,公司是否将分配给公司的红利资金从分红保险投资账户划拨至其他相应账户等;
⑥分红保险投资收益的分配方法。
(四)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状况表
1、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状况表
(1)分红保险利润表
编制单位:
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营业收入
保费收入
分入保费
减:分出保费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列示)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列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列示)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列示)
其他收入
二、营业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减:摊回赔付支出)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减:摊回准备金)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业务及管理费(减:摊回分保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支出
三、本期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列示)
四、累计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列示)
五、当期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
六、当期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
七、期末累计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
八、期末累计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
(2)分红保险资产负债状况表
编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资产
年末数
年初数负债
年末数
年初数
货币资金
拆入资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保单质押贷款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衍生金融资产
预收保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赔付款
定期存款
累计生息保单红利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保户保单红利
其他投资资产
应付公司保单红利
应收保费
应交税费
应收利息
保险保障基金
应收股利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预付赔款
寿险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账款
其他负债
其他资产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2、分红保险利润表与资产负债状况表的编报说明
(1)分红保险利润表
①分红保险利润表反映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成果,无论分红保险业务红利来源是“两差”、“三差”或其他来源,利润表中各收入、费用项目都要按照实际发生数填列,不得填列产品设计时的预定费用或者仅仅根据保单红利分配预案而计提的保单红利支出等预计数字。
②利润表中各共同收入、共同费用项目应当按照经中国保监会备案认可的分摊方法进行分摊填列。公司如果变更分摊标准或方法,应当重新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③利润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列报分红保险业务投资资产中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④利润表“累计营业利润”项目的上年数应当列报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累计的、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之前的实际营业利润(或亏损)。在首次按照本编报说明编报分红保险利润表时,即编报2007年分红保险利润表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对2006年及以前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中“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保监发〔2003〕19号文规定的表式)的部分项目进行以下调整,计算出“累计营业利润”的上年数:
对于不分费差的公司,首先应当将预定费用调整为实际费用,计算出调整后的“业务盈余”,即得出当年的分红保险“营业利润”;其次,将2006年及以前各年度调整计算出的分红保险“营业利润”相加,计算得出2007年分红保险利润表的“累计营业利润”的上年数,其中不得扣减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对于分全部利润的公司,可以直接将2006年及以前各年度的“业务盈余”相加,计算得出2007年分红保险利润表的“累计营业利润”上年数,其中不得扣减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⑤利润表“当期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和“当期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项目,反映保险公司会计年度内由于宣告保单红利分配方案而应当支付的保单红利,即应当向分红保单持有人和公司支付的保单红利。以“增额红利”方式支付保单红利的,应当列报会计年度内由于宣告发放增额红利而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增加的保单保额所对应的净保费。
如果公司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和专题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针对报告期的分红保险经营成果宣告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公司应当将该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在专题财务报告中按照宣告的方案列报保单红利支出和保单红利负债项目,并披露该方案的有关信息。
如果公司是在专题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宣告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即使这一方案的保单红利源于报告期的可分配盈余,公司也应当将该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将宣告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确认为宣告日所处会计年度的红利分配方案,而不是报告期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不能在报告期专题财务报告中确认。专题财务报告中应当确认报告期内实际宣告的红利分配方案,不得在报告期结束时确认预计未来将要宣告的保单红利。
〔例1〕某公司2007年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2007年的分红保险经营业绩和市场状况,于2008年3月1日宣告保单红利分配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到达保单周年日的保单。经测算,公司应当支付给保户7亿元现金红利,支付给公司3亿元现金红利。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30日批准报出专题财务报告。根据本规则,公司在编报2007年专题财务报告时,应当把该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在专题财务报告中按照宣告的方案列报保单红利支出,即在分红保险利润表中确认7亿元“当期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和3亿元“当期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
〔例2〕某公司200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2006年的分红保险经营业绩和市场状况,于2007年6月30日宣告保单红利分配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到达保单周年日的分红保单。经测算,公司应当支付给保户6亿元现金红利,支付给公司2亿元现金红利。2007年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2007年的分红保险经营业绩和市场状况,于2008年6月30日宣告保单红利分配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到达保单周年日的分红保单。经测算,公司应当支付给保户7亿元现金红利,支付给公司3亿元现金红利。由于公司2007年的专题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批准于2008年4月10日报出。根据本规则,公司在编报2007年专题财务报告时,应当根据2007年6月30
日宣告的分配方案确认红利支出和相应负债,即在分红保险利润表中确认6亿元“当期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和2亿元“当期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而不是确认预计在2008年将要宣告支付给保户的7亿元保单红利和支付给公司的3亿元保单红利。
⑥利润表“期末累计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和“期末累计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反映公司自开办分红保险业务以来,根据历年已经宣告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而累计计算的应当支付的保单红利,包括实际已经支付的和尚未支付的部分。
(2)分红保险资产负债状况表
①“应付保户保单红利”和“应付公司保单红利”项目列报根据公司实际宣告的分配方案,应当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保单红利,不得包括预计未来将要宣告的保单红利。
〔例3〕续〔例2〕,公司在编报2007年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时,应当在利润表中确认6亿元“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和2亿元“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的同时,在资产负债状况表中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已经宣告的8亿元保单红利在2007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部分。
②“保户储金及投资款”项目列报没有转移保险风险、在财务报表中没有确认为保险合同的分红保险产品对应的负债。
(3)为了更加客观、清晰地反映分红保险的实际利润和资产负债状况,在编报专题财务报告时,保险公司不得在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状况表中确认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即使公司在制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时计提了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在编报分红保险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状况表时也不得确认为负债和营业支出,不得在分红保险利润表“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和资产负债表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项目反映。
3、不分费差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备考表编报说明
(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支出”项目按照公司产品设计时的预定费用填列;
(2)“本期业务盈余”项目填列“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支出”后的余额;
(3)“计提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项目列报会计年度内宣告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中计提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4)其他项目的列报口径和方法与分红保险利润表中相同项目的列报口径和方法相同。
(五)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为了对分红保险利润表中“当期宣告支付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和“当期宣告支付给公司的保单红利”项目以及资产负债状况表中相应负债项目作充分披露,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披露以下信息:
1、公司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确定、审批、宣告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时间安排、涉及的部门及各自的职责;
2、会计年度内宣告的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确定过程和详细计算依据,至少应当包括:可分配盈余的确定和计算过程、保单红利分配比例的确定、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提、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宣告时间、分配对象等。在披露有关信息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文字、表格等方式详细说明整体过程及计算依据。
由于实务总存在各种不同做法,为了方便公司更加客观、清晰地披露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有关信息,本规则针对目前实务中存在的4种典型做法做了举例,各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照附件2中〔做法1〕
〔做法4〕的表述进行披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同时采取多种分配方式或多个分配方案的(如,同时采用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2种分配方式、个险和团险业务采用不同的红利分配方案等),应当分别进行披露。如果公司宣告发放特别红利,特别红利方案也应当参照附录中举例进行披露。
二、专题财务报告的编报格式
专题财务报告由封面、扉页、目录、正文和封底依次组成。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制作的模版和规定的格式编制报告,不得随意删改内容与格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面、封脊和封底的格式要求
1、格式模版:请从“www.circ.gov.cn/财务监管/财会工作管理”栏目下载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封面、封脊和封底的PSD格式的电子模版,并对公司名称和报告期等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公司可以根据报告的厚度选择是否保留封脊内容。
2、颜色要求:封面、封脊和封底应采用红色(色号为C0M100
Y100K20)颜色印刷。
3、印刷质量:报告封面、封脊和封底应采用质地优良的250克铜板纸彩色印刷。
(二)扉页、目录和正文的格式要求
1、专题财务报告的扉页、目录和正文,应当在页面排版、文字和数字规格、报表格式、页码编制等方面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模版制作,禁止随意删改。
2、扉页、目录和正文应采用幅面为209×285毫米、质地优良的纸张打印。
(三)装订要求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报告的厚度选择以下装订方式:
1、平装无线胶订方式,白胶装订;
2、骑马钉装订方式。
(四)电子文本格式要求
电子文本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制作的模版编报,内容、格式应当与纸质文本保持一致,并采用Word格式报送。
附件:1、不分费差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备考表
2、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披露示例
附件1:不分费差的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备考表
编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资产
年末数
年初数负债
年末数
年初数
货币资金
拆入资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保单质押贷款
衍生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衍生金融资产
预收保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赔付款
定期存款
累计生息保单红利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保户保单红利
其他投资资产
应付公司保单红利
应收保费
应交税费
应收利息
保险保障基金
应收股利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预付赔款
寿险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账款
其他负债
其他资产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附件2:
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披露示例
实务中,不同公司可能采用不同方法来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本附录对实务中的4种典型做法及其披露进行了举例说明,各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参照以下披露方法进行披露。以下4种做法,是参照目前的实务操作编写的,并不代表中国保监会一定认可这些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决定方法。编写此附录的目的仅在于向各公司演示应当如何在专题财务报告中披露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的重要细节。
做法1:根据分红保险产品销售时宣传的保单红利演示水平为基础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水平,分项、逐单计算红利分配数额
采用这种方式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的保险公司,一般会以各险种或各类产品销售时宣传的红利演示水平为基础确定向保户分配的利差、死差、费差(如果分配费差)的分配因子,分项、逐单计算红利分配数额,再加总计算得出向保户分配的利差、死差、费差(如果分配费差)总额,然后根据公司确定的向保户和公司的分配比例,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保单红利总额和总的可分配盈余,再与分红保险的实际利润进行比较(如果是分两差,则可以是和计算出来的两差盈余作比较),计提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在披露此类分红方案有关信息时,保险公司重点要说明向保户分配的利差、死差、费差(如果分配费差)的分配因子的确定过程和具体计算方法、公式。
〔例1〕甲公司目前销售A、B、C、D、E五个分红保险产品,红利来源是利差和死差。其中产品A、B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红利,产品C、D、E采用增额红利方式分配红利。公司以各产品销售时宣传的红利演示水平为基础决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公司披露信息如下:
本公司主要以各分红保险产品销售时宣传的红利演示水平为基础,结合当期实际经营业绩,确定保单红利实际分配水平。公司各分红产品红利演示水平分为“高”、“中”、“低”三档。
1、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的确定
由于2007年投资业绩较好,分红保险业务利润大幅度增长,为满足保户分红预期,结合市场分红水平,公司决定在“高”档红利演示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分红方案。公司参照银行同期5年定期存款税后收益水平,经过测算,将保单红利评估使用的投资收益率确定为8%,保单红利评估使用的死亡率采用100%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
2、保单红利支出、可分配盈余、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算
分红保单利差计算公式:
其中:
I指该张保单享有的利差;
V0指按评估基础计算的上一保单期末准备金,其中不包括上一保单期末的生存给付金金额;
P指按评估基础计算的净保费;
i′指公司确定的保单红利评估使用的投资收益率,2007年确定为8%;
i指评估利率。
分红保单死差计算公式:
其中:
D指该张保单享有的死差;
q指评估死亡率,采用100%×CL(2000-2003);
q′指实际经验死亡率;
S指死亡保险金;
V1指按评估基础计算的保单期末准备金。
另外,对于以增额红利方式分配红利的分红险保单,公司同样在“高”档红利演示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分红方案。分配方案见下表:
产品
名称
缴费
类别
年度红利率
终了分红率
2007年
保单年度满1年
保单年度满2年
保单年度满3年
保单年度满4年
保单年度满5年
保单年度满6年
产品C
趸交
期交
产品D
趸交
产品E
趸交
每张保单增额红利成本(即红利保额对应的净保费)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RBt为该保单在t时刻分配到的增额红利保额;
A为按照评估基础计算的在t时刻购买原保单责任的趸交净保费费率。
根据上述公式,在逐单计算每张保单应享有的利差、死差的基础上,加总得出:
分配给保户的利差总额:6.5亿元
分配给保户的死差总额:0.5亿元
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红利小计:7(=6.5+0.5)亿元
假设公司决定向保户分配的比例为70%,因此:
可分配盈余为10(=7/70%)亿元
分配给公司的保单红利:3(=10-7)亿元
假设公司当年分红保险利差和死差实际盈余(用产品设计时的预定费用代替实际费用计算得出)为15亿元,并且期初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余额为0,则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为5(=15-10)亿元。
3、分配方案的宣告时间和分配对象
此保单红利分配方案于2007年6月30日宣告,适用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到达周年日的分红保险保单。
做法2:根据市场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确定公司保单红利分配水平,以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为基数计算保单红利数额
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根据同期市场上同业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确定公司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和分配比率,以分红保险期末责任准备金数额为基础计算得出向保户分配的红利数额,然后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红利数额和可分配盈余。经与分红保险实际利润比较(如果是分两差,则可以与计算出来的两差盈余作比较),计算得出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保险公司要重点披露保单红利分配比率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
〔例2〕乙保险公司目前销售2个分红保险产品,都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红利,红利来源均为所有利润。公司根据市场水平确定公司保单红利分配水平,并以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为基数计算应当分配的红利数额。公司披露信息如下:
本公司根据2007年市场同业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确定公司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以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为基数计算红利分配数额。
1、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的确定
根据市场信息的分析和测算,2007年同业保单红利分配水平大致为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的7%-8%,公司决定将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确定为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的7.5%。
2、保单红利支出、可分配盈余、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算
2007年6月30日的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为150亿元。经计算得出:
向保户分配的保单红利为11.25(=150×7.5%)亿元
假设公司决定向保户分配的比例为75%,因此:
可分配盈余为15(=11.25/75%)亿元
分配给公司的保单红利:3.75(=15-11.25)亿元
假设公司当年分红保险实际利润为25亿元,并且期初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余额为0,则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为10(=25-15)亿元。
3、分配方案的宣告时间和分配对象
此分红方案于2007年6月30日宣告,适用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到达周年日的保单。
做法3:通过资产负债匹配方法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首先会确定一个保单红利分配的“基础方案”。一般情况下,会将产品开发时确定的“中等”红利演示作为最初的“基础方案”。在以后的各年度,则会以上一年度的分配方案作为“基础方案”,将当年的保单红利分配的大致水平确定为:“基础方案”×X%。然后在不同的“X%”水平下对分红保险账户中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比较,最终确定一个能够保证评估后的资产略大于负债、并且各年度分红水平比较平稳的分红方案,将此“X%”水平下的方案最终确定为当年的分红方案。在确定分红方案后,可以计算出应当向保户分配的保单红利,然后倒算出向公司分配的保单红利、可分配盈余,再和分红保险业务实际利润相比,计算出分红保险特别储备。
〔例3〕丙保险公司以资产负债匹配方法来确定分红保险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公司披露信息如下:
本公司分红保险产品红利来源为全部利润,通过对分红保险账户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的方法确定本年度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1、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的确定
首先,确定一个保单红利分配的“基础方案”,这个“基础方案”应当反映公司对未来分红保险业务发展的展望及分红保险客户的理性预期。在产品开发时,公司将该产品未来预期可分配的红利水平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并反映在红利演示示例中。公司将产品开发时确定的“中等”红利水平作为最初的“基础方案”。在以后的各年度,则以上一年度的分配方案作为“基础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将当年的保单红利分配的大致水平确定为:“基础方案”×X%。确定了分配方案后,公司会对不同“X%”水平下的分红保险账户中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找到能够保证评估后的资产略大于负债、而且各年度分红水平比较平稳的“X%”数值,最终确定当年的分红方案。
步骤一:在确定2007年分红保险保单红利分配方案时,公司将2006年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设定为“基础方案”。以一位30岁的客户在2006年购买的某8年期分红产品为例,按照2006年的分红方案,其未来分红水平如下表:
保单年度
每千元保额现金红利(元)
步骤二:评估分红账户资产
我公司分红账户资产的评估方法不同于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时采用的方法。在评估时,固定收益类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权益类资产以成本计量,不确认未实现资本利得或损失。经评估,2007年12月31日分红账户资产价值为11亿元。
步骤三:评估分红保险账户负债
我公司采用毛保费准备金评估方法及对死亡率、退保率、费用率及未来的投资收益率的最优估计假设评估分红保险账户负债。测算后的4个不同“X%”水平下的分红保险账户负债如下:
基础方案的百分比(X%)
分红账户的负债(亿元)
步骤四:确定分红保险账户资产可支持的分红方案对应“基础方案”的百分比(X%)
我公司希望评估后的分红保险账户资产/负债水平保持在100%-110%之间。经测算,4个不同“X%”水平下的资产负债状况如下表:
基础方案的X%
评估后分红保险账户资产(亿元)
评估后分红保险账户负债(亿元)
资产/负债
因此,公司将“X%”确定为120%。则30岁的客户在2006年购买的某8年期分红产品,按照2007年的分红方案,其未来分红水平如下表:
保单年度
每千元保额现金红利(元)
2、保单红利支出、可分配盈余、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算
根据确定的“基础方案×120%”的保单红利分配方案,经计算得出:
向保户分配的保单红利为1亿元
假设公司决定向保户分配的比例为80%,因此:
可分配盈余为1.25(=1/80%)亿元
分配给公司的红利:0.25(=1.25-1)亿元
假设公司当年分红保险实际利润为2亿元,并且期初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余额为0,则期末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为0.75(=2-1.25)亿元。
3、分配方案的宣告时间和分配对象
此分红方案于2007年6月30日宣告,适用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到达周年日的保单。
做法4:按照红利利源分析结果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采用这种做法的公司,首先计算出当年分红保险业务的利差、死差、费差等实际盈余,然后综合考虑过去和未来的保单红利分配水平,计提分红保险特别储备,进而确定当年的实际可分配盈余。在此基础上,确定向保户和公司的分配比例,计算出应当分配给保户和公司的保单红利数额。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重点披露各红利来源的具体计算方法及公式、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计提依据和计算过程。
〔例4〕丁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保单红利来源为利差和死差,公司按照利源分析结果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公司披露信息如下:
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按照利源分析结果确定保单红利分配方案。
1、保单红利分配水平、保单红利支出、可分配盈余等的确定
2007年分红保险业务利差盈余为12.4亿元,计算过程如下表:
项目
2007年数额(亿元)
分红业务投资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他收入
分红业务投资支出
投资业务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业务及管理费
其他支出
分红业务净投资收益
减:评估要求的年投资收益
利率因素损益额
分红保险业务死差盈余为1.8亿元,保单死差盈余计算公式为:
其中:
D指分红保险业务的死差盈余;
q指评估死亡率,采用100%×CL(2000-2003);
q′指实际经验死亡率;
S指死亡保险金;
V1指按评估基础计算的保单期末准备金。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2007年公司利差和死差盈余总计为14.2(=12.4+1.8)亿元。
假设公司分红保险特别储备期初余额为0,为了保持保单红利分配水平的平稳增长,公司结合过去分配水平以及未来预计分配水平,公司计提分红保险特别储备7亿元,则2007年可分配盈余为7.2亿元。
公司决定按照70%的比例向保户分配保单红利,则:
应向保户分配的保单红利为:5.04(=7.2×70%)亿元
应向公司分配的保单红利为:2.16(=7.2×30%)亿元。
2、分配方案的宣告时间和分配对象
此分红方案于2007年6月30日宣告,适用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到达周年日的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