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火灾保险公司
- 2020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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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珍
英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这个国家十分重视发展海上保险事业。早在1568年12月,伦敦就准许设立专门从事海上保险交易的市场———皇家交易所。1575年,为进一步完善交易秩序,英国政府特意批准在皇家交易所内开设保险商社,实行海上保险单登记制度,并要求保险条款规范化,从而促进皇家交易所保险业务的顺利发展,其影响力度与日俱增。到17世纪初期,皇家交易所周围聚集了许多经营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商人,为出发到世界各地或途径伦敦的各国船舶办理货物保险。此时,英国颁布了第一部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设立了保险仲裁法庭,以处理日益增多的海上保险争议案件,加强监管力度。
当时,伴随海上保险的发展,短期以死亡责任为特点的人身保险也产生了,承保对象主要是航海商人以及债务人的生命保险。据记载,1583年6月,伦敦皇家交易所就签发了至今已被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人寿保险单。
进入17世纪中叶,英国的纺织业、采煤业、冶金业、造纸业、造船业以及玻璃制造业都有了迅速发展,不少商品已开始畅销于整个欧洲市场,英国商人与欧洲大陆、亚洲、美洲等地的许多国家都有了频繁的贸易关系。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常常会遭遇意外灾害事故的破坏,被载入伦敦历史的1666年9月2日的一场大火,起因极其普通,而带来的后果却极为惨重。13000家住房被毁,20万人无家可归,财产损失1200万英镑。这自然引发人们要运用海上保险的方式来对付工业社会可能面临的火灾风险,尤其是商业和工业较为发达的中心城市、财富的集中和积累更需要有一种分散风险的机制。
1667年,尼古拉斯·巴蓬创立了房屋火灾保险,数年后又集资成立了“火灾保险营业所”。由于其开创了对不同结构房屋采用差别费率的方法,因具有合理性而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被公认为火灾保险的创始人。在保险经营实践中,尼古拉斯·巴蓬认识到,保险聚集的基金应该有效地利用起来,保险投资是保险公司生存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且应选择最佳投资途径。1683年,他开始运用保险资金购买土地,发生保险事故时就用地租为担保、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以后,尼古拉斯·巴蓬又将火灾保险与消防防火有机结合,创办了伦敦第一支由保险公司控制的消防队,消防队的一切装备和消防队员的工资,都由这家保险公司开支。消防队对投保的房屋标上火险标志,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由于火险标志形似展翅欲飞的凤凰,在市民中具有广泛的影响,于是火灾保险营业所在1705年改名为凤凰火灾保险公司,继续经营。从此,专营火灾的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原先单一的水险公司也开始兼营火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