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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部门联合发文:鼓励这类保险创新试点!

  • 2024年11月01日
  •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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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开展自建房保险创新试点。

《通知》“八、深化房屋安全管理改革创新”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开展自建房体检、保险、房屋养老金创新试点


>>延伸阅读:什么是房屋养老金

房屋养老金通常指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组成。个人账户是指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主要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 ;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 ,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结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三供一业移交应归集的资金、城市物业管理奖补资金等。

2024年8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会上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上海、天津、重庆等22个城市已开展试点;26日,住建部官媒发声: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

内容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百度百科,圈中人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