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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 2024年06月11日
  • 14:10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 作者:

闽金发〔2024〕92号




各监管分局、各直属监管支局;兴业银行,各政策性银行福建省分行,各大型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信联社,各股份制银行福州分行,民生、平安、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招商银行漳州分行,浦发银行龙岩分行,各城商行(福州分行),厦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各一级分行,福建华通银行,福州各村镇银行,兴业消费金融公司,海西金融租赁公司;海峡金桥财险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省级银行保险社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以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为着力点,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服务,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推进福建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在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市场主导、惠企利民,守正创新、风险可控,系统观念、形成合力等原则的基础上,同时注重:


因地制宜、精准发力。加强金融支持与行业政策的衔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和优势,针对性优化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战略,开展专业化、差异化金融服务,提升融资可获得性,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市场主体。


合规经营、机制长效。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审慎监管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金融创新,正确处理和平衡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杜绝伪创新、乱创新,严防脱实向虚。鼓励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发挥示范效应,构建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长效机制。


稳中求进、统筹兼顾。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兼顾环境、社会和自身效益,经济社会短期和中长期效益,防止一哄而上,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加强监管与货币、财税、产业、环保等政策协同联动,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市场等各主体积极性。推动形成各类金融手段相互补充、金融机构各司其职、“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


(三)工作目标


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宗旨,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产品更加丰富,服务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大幅提升,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监管制度和配套机制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更加健全有效,政策协同性不断增强。


科技金融。立足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各银行保险机构建立起战略目标清晰、服务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特色产品突出的科技金融服务与管理体系,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科技保险保额持续增长,业务品种持续丰富,覆盖面不断扩大,形成覆盖科技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保险保障体系。


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建立起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的产品供给体系、多维度的服务保障体系。力争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信贷质量保持在合理水平。绿色保险规模持续增长,绿色保险的种类和覆盖面逐步扩大。


普惠金融。基本建成具有福建特色的高质量普惠金融体系。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保量、稳价、优结构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有效建立服务重点帮扶群体的特色化普惠保险服务体系,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健全,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


养老金融。全面建成多层次、广覆盖、宽领域、可持续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覆盖老、中、青等各类人群,较好满足城乡不同职业、各类业态、各类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养老金融的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全面提升。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养老产业金融体系基本完善、发展模式逐步成熟、业务规模逐年提升。银发经济、健康和养老产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一批创新试点、业务模式在全国形成品牌效应。


数字金融。银行业保险业在数字化转型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稳健高效的数据治理体系,显著增强数字化金融服务能力,助力数字经济发展。辖区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广泛普及,基于数据资产和数字化技术的金融创新有序实践,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开发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形成监管数字化智能化统分集成的大融合工作格局,建成全面支撑“五大监管”的大应用智慧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难点堵点,推动科技金融提质增效


1.加强全周期产品创新。聚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力提升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针对初创期企业,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创新推广“创新评分卡”“技术流评价”等信贷模式与“人才贷”“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信贷产品,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风险类险种,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需求。针对成长期企业,积极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运用推广、知识产权等风险类险种。针对成熟期企业,提供并购融资、债券承销、供应链金融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合理满足企业中长期研发资金需求。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共保体、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等形式,提供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针对科技型企业集聚的产业园区、孵化器、创新联盟等,探索集群化审批模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的金融服务供给。


2.深化全方位融资对接。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联动科技、工信等政府部门,加强科技型企业名单共享与信息推送,助力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各相关数据管理机构的信息对接,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成果评价等创新要素,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产业类型、成长阶段及发展需要,配套创业孵化、创投服务、产业对接、辅导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深化与福建“金服云”平台合作,共同构建信息共享、企业评估、供需对接、业务协同等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政会银保企”对接机制,通过商会名录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充分运用各类线上线下融资对接活动与平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3.落实全流程风险管理。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针对科技型企业个性化特征做好贷款“三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资金用途监控,防范资金套取和挪用风险,避免多头过度授信。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稳健的业务审批流程,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坚决防止监管套利。鼓励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强化对科技金融风险的监测、研判和预警。法人保险机构要提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健全审慎稳健资金运作机制。


(二)聚焦“双碳”目标,助力绿色金融提速发力


1.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提升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集中发挥资源与区位优势,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完善绿色金融审批专项通道,配置绿色融资专项规模,依法依规精简流程,提高办贷效率,降低办贷成本。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将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综合生态环境部门企业碳账户、项目碳评等情况,在定价和授信额度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设置绿色信贷尽职免责机制。加大保险资金对绿色基础设施、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对绿色经济活动的风险保障能力。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分支机构、设置专职专岗、打造专业团队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组织绿色金融专家服务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宣传绿色金融政策和产品,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引导企业规范投融资行为。


2.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质效。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绿色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促进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和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制定绿色融资行业、企业和项目的准入标准,定期收集、主动跟进绿色项目信息,明确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健全并动态调整绿色行业名单、绿色客户名单、绿色项目名单等“绿色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和项目优先给予支持。要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专项创新探索,充分利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积极发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碳资产业务等新型业务,加快研发绿色低碳技术领域保险产品。要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存在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要聚焦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积极满足传统产业、企业发展的合理融资和风险保障需求。


3.挖掘绿色信贷增长点,提升福建绿色金融品牌效应。各级监管部门要用好绿色银行评价、监管考核等工具,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挖掘增长点,在绿色建筑、节能、储能等领域加大金融供给,积极开展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打造一批福建绿色金融创新品牌。各银行业机构要顺应国家设备更新改造政策导向,优化信贷管理机制,加大节能技改项目支持力度,推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协调推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引导绿色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普惠对象,发挥两者相互支撑、相辅相成的协同效应。积极推广运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嵌入银行信贷全流程,提升各银行业机构对企业环境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力,并对环境信用评价优秀企业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引导企业绿色转型。


(三)聚焦痛点难点,推进普惠金融纾困解忧


1.补短板,小微金融服务提质效。保持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目标。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投放,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投放力度,探索“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定价管理,引导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利率,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指导机构规范与第三方的合作,引导降低收费水平,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鼓励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灵活满足资金需求。突出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加大信贷供给保障。持续推进全省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直连,逐步实现在线登记、查询、智能审批、预警、带押过户等功能。大力推广运用“闽商易融”贷款码,加大个体工商户政策支持,提升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覆盖面与体验感。


2.强弱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出实招。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确保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实现相关监管考核目标。切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金融公平交易权、金融服务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开展服务民营经济自评估,全面检视内部制度流程。各银行机构要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做好贷中贷后管理。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重点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增信服务力度。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带动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大与省工信厅、省工商联等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商会金融助理制度,努力实现商会金融服务全覆盖。


3.固底板,农村金融服务再发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对乡村文化繁荣、城乡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满足农业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支持牢牢端稳“中国饭碗”,推动普惠型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持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力度,力争相关贷款余额保持较快增长、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继续加强地理标志产业金融服务,推广优秀服务专案,探索创设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要积极探索“金融+乡村文旅”模式,提升文旅聚集区域、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福建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户经营性贷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照小微企业续贷条件开展续贷。相关银行要落实主责任银行制度,确保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稳存量、控风险。加快发展普惠保险,面向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投保门槛低、责任适度、价格实惠、条款易懂的意外险、定期寿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提高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覆盖面。


(四)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攻坚突围


1.聚焦保障需求,抓牢养老保险业务规范发展。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养老金管理业务,助力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及商业养老金试点发展,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丰富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信托、贵金属、国债等金融产品供给。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持续推动寿险责任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试点工作,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向客户提供长期直至终身的养老金领取服务,衔接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加强养老保险业务监管,压实销售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2.聚焦便捷需求,抓牢适老金融服务创新发展。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传统金融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两条腿”走路,优化应用系统和线上金融服务,对有条件的网点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探索按照“五专”标准(设施专门、敬老专员、服务专档、产品专项、消保专人),建设敬老服务示范网点。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开展金融服务老年客户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机构+乐龄学堂”等方式,积极打造养老服务、养老消费等爱老助老信息宣传和投资风险、防范诈骗等金融服务宣传新阵地。完善“老年友好型”金融消费环境,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便利性和安全性。


3.聚焦产业需求,抓牢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整合金融产品与养老服务资源,丰富信贷支持养老金融的内涵,积极支持涉老服务产业链、康养项目建设,加大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福建文旅康养融合发展。在风险有效隔离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助力形成“福见康养”企业集群。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有序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


(五)聚焦效能和安全,促进数字金融创新赋能


1.深化数字化转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的督促引导,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改善组织架构和机制流程,引进和培养数字化人才。建立对机构数字化转型差异化监管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做到监管有抓手、工作有重点。加强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便利性和竞争力。大力推进个人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服务、产业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逐步建立针对细分客群的数据洞察能力和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标杆产品设计能力,实现差异化竞争。积极落实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丰富场景应用。


2.强化数字化转型风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数字化风控体系,提高技术自主可控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提升自主掌控核心技术的能力,对影响关键业务的信息系统要形成自主开发能力,降低外包依赖,保障业务连续性。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新型风险防控。建立数字化转型风险监测预警评价机制体系,将数字化转型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统一管理,以数据为中心,以网络安全为重点,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隐私泄露、模型算法、科技伦理等风险防控。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和安全性,充分评估新技术和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


3.加快监管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健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统筹集成人员、技术、数据,强化算力、治理、合作,提升数据挖掘、建模分析和智能工具使用能力。根据金融监管总局部署,积极推进关键监管流程数字化,强化智能工具建设,完成“3+N+1中心”整体转型规划,建成监管准入、稽查检查、非现场监管“三位一体”监管系统与功能监管、区域监管应用集群,提升行为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服务中心建设,构建监管数字化转型核心数字载体,构建基于监管数据湖的数据分析平台,增强监管穿透力,打造监管“千里眼”“顺风耳”。


三、保障措施


(一)构建目标清晰的战略发展体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快建立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的政策体系,结合福建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数字福建战略等重大部署,研究制定“五篇大文章”在福建落地的目标体系、指标体系、政策标准、可行路径、推动举措,将“五篇大文章”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切实发挥“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作用,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为科技、绿色、农业、养老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提升“五篇大文章”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围绕“五篇大文章”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模式。城商行和民营银行要注重利用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针对性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农村中小银行要立足当地做好“小而美”的特色化经营,发挥普惠性、灵活性的优势,深耕本地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保险机构要坚持保障本源,持续优化保险产品和服务,大力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非银行金融机构要聚焦主业、规范发展,发挥专业服务优势。


(二)构建保障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统筹推动和组织保障。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措施,加大内部资源倾斜,促进“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协调、持续、稳健发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适当提升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免责的认定标准和流程,促进各方履职尽责。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加强对相关产品业务的合规性审查,防止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伪创新”“乱创新”。


(三)构建前瞻可持续的监管引领体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将持续完善“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相关措施,强化政策激励,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开展评估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福建监管局将结合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评价、普惠信贷评价、绿色银行评价、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等,从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产品和服务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等维度,建立健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适时开展评价工作并进行专项通报,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四)构建高效协同的外部联动体系。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发改、科技、工信、财政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凝聚合力,推动共建常态化企业融资对接机制,统筹推进企业信息共享、担保增信和风险分担补偿等外部生态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完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各领域信息,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共享,为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资金异动监测模型,提高早防早治、精准处置能力。会同公安司法部门严厉打击以“五篇大文章”相关概念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和金融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稳定。


(五)构建点面结合的政策宣传体系。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大金融政策、产品服务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经验交流,研究相关业务与服务标准,编制相关业务产品服务手册,积极运用各类渠道宣传推广好措施、好做法,形成以点带面、比学赶超的示范效应。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福建监管局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结合自身经济金融发展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试点示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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