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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导自演”骗车保,“铤而走险”终败露!

  • 2023年12月29日
  •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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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险在保险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汽修厂更是成为机动车保险诈骗犯罪的重灾区。那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呢?和“衢小法”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祝某某系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某汽车维修服务部的负责人。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为吸引客源并非法牟利,被告人祝某某利用其多年的汽修店工作经验、熟知车辆事故理赔流程的便利,多次单独或伙同汽修店员工、客户等人在衢江区、柯城区等地,以故意制造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驾车撞击路边石墩、山体等方式制造保险事故16起。

祝某某事后向多家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共计9万余元。

衢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祝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条链接

衢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他人,多次以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告人祝某某无违法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和其他同案人员共同退赔被害单位全部损失,依法均可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处被告人祝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衢小法”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祝某某作为汽修部负责人,熟知车辆事故定损、理赔等保险流程,利用“职业优势”以伪造事故能“免费修车”来招揽客户,实际为汽修部牟取高额收益,不仅侵害了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及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平稳运行。衢江法院依法对祝某某保险诈骗行为作出判决,严惩利用行业漏洞的“薅羊毛”骗保行为,警示公众及相关行业扭转所谓“投保没收益就是吃亏,骗取理赔款是拿回投保金”的想法,助力塑造保险金融领域诚信、规范的行业风尚。

来源:衢州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