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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推动四川省、重庆市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

  • 2023年01月31日
  • 17:40
  • 来源:四川银保监局
  • 作者:

川银保监规〔2022〕1号

四川、重庆各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四川、重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法人机构,各保险公司四川(省)、重庆(市)分公司,各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四川省、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四川省城市商业银行协会,四川省、重庆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重庆市保险学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四川省和重庆市(以下简称川渝)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服务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根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开放创新为动力,协同推动川渝银行业保险业一体化发展,促进优势互补、共建共享,聚焦成渝地区重大战略、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为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助力成渝地区打造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二)工作原则

——政策引领,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金融资源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高效配置,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创新驱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和对外开放力度,健全现代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全方位、多样化、高品质的金融服务。

——合作联动,协调发展。坚持川渝“一盘棋”思维和一体化发展理念,建立跨区域的政策协同、业务合作、工作对接体制机制,密切沟通往来,深化合作联动,做到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服务全局。着眼区域发展整体目标,围绕四川“一干多支”和重庆“一区两群”战略布局,聚焦成渝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新平台合作共建、生态屏障共保共筑、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

——防控风险,审慎经营。正确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体系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综合金融实力稳步增强,银行保险监管更加协调、高效,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成势见效,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明显增强、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下联动、相向推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协同发展大局

1.支持重点区域协同发展。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重庆、四川各级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围绕区域“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聚焦川渝共建重大项目,主动对接需求,配套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加强与总行(司)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贷款规模、审批权限、产品创新等方面的资源支持,优化投融资布局,推进“险资入川”“险资入渝”,支持成都、重庆做强“极核”和“主干”功能,推动重庆成都双核引领、相向发展,培育发展现代化城市圈,推进川渝毗邻地区联动发展,支持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川渝高竹新区、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等川渝重大合作平台发展,深化绵阳市与北碚区战略合作,推进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

2.支持共建基础设施网络。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网建设,协调配置信贷、保障资源,加强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天然气管道、水库等扩能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大力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中心、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川渝高质量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3.支持共推产业转型升级。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化产融信息合作,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通过单列信贷计划、增加中长期贷款、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强化“金融+”服务保障,积极支持两地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等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加快培育“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建设“云链数算用”要素集群,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四链融合”,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精准提供“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加强对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合规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成渝地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物流相关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落实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系列金融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助企纾困。

4.支持共建科技创新中心。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主动对接科技主管部门、经信部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及时对接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装备购置等融资需求。积极推进西部(成都)科学城、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中国(绵阳)科技城协同发展,为科学城重点项目、重点产业以及园内科技企业提供配套金融服务,共建中国西部科学城,推动建设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等科技资源集聚地区,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和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稳妥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价值”系列贷款,拓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加大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专利侵权损失保险、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开拓力度,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5.支持共建巴蜀特色国际消费目的地。规范发展消费金融,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聚焦消费购物、旅游出行、休闲娱乐等成渝地区高频民生服务消费场景,针对个体消费者金融需求,进一步完善零售金融服务,稳妥开发适应新消费趋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消费贷款覆盖领域,加大对巴蜀特色消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区(县)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和“夜间经济”。依法通过经营权、收费权、专利权及商标权质押贷款等,加大对消费领域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与新型消费相关的支付环境,鼓励银行降低手续费用。鼓励拓展知识产权等抵质押物范围,拓展文旅相关金融服务。丰富保险产品供给,为消费场景下的交易、支付、出行等提供更多风险保障,塑造安全友好的消费环境,助力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

6.支持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支持地方法人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并借鉴国内外良好实践经验,完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专业部门、特色分支机构、专岗专职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加强政策指引,优先支持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交通、资源综合利用等国家规划重点工程及优质项目,严控“两高一剩”行业信贷,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成渝地区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发展,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7.支持共建改革开放高地。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稳妥布局海外市场,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成渝地区布局。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化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日(成都)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项目金融合作,探索成渝地区与新加坡、日本之间的理财、票据等业务合作。完善自贸区金融服务体系,优化自贸区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大对外贸的金融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鼓励探索创新铁路提单金融服务,助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多边贸易营商环境。

8.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银行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生物活体抵押贷款试点,依法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创新开发适合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增强金融服务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创新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9.支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银行保险机构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强化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加大成渝地区民生领域资金投入,推动健康、养老、育幼、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发展城市定制普惠型医疗保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等养老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优化社会治理模式。鼓励在工程建设领域稳妥推行以保险、保函方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鼓励参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挥融资、支付、结算和技术优势,为川渝政务跨省通办、公积金异地查询、公交卡异地使用、医保异地结算、税费异地缴纳等成渝地区公共服务互联互通项目提供支持。

(二)健全机构体系,夯实西部金融中心基础

10.优化机构布局。支持内外资金融控股集团、银行保险机构在成渝地区发展。加快培育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风险可控前提下,在成渝地区设立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支持境内外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在成渝地区设立后台服务中心。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在成渝地区优化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下沉服务网点,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和辐射能力。推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增强区域金融创新活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11.坚持差异发展。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守职能定位,回归业务本源,坚持差异化发展,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做优做强主业,精准高效提供与区域内重点领域、市场主体、金融消费者特点和需求相匹配的差异化、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12.完善公司治理。各法人银行保险机构要把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治理健全、架构简洁、内控严密”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加强“三会一层”建设,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树立审慎经营理念,有效规范机构经营行为、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行为,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

13.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依托科技手段创新发展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立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激励机制、运营模式,做好相关技术、数据和人才储备,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强化业务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14.强化改革化险。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化解银行保险机构风险的治本之策。推进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试点和村镇银行改革化险,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制定中长期资本规划,综合运用整体上市、重组收购、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永续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风险抵补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通过债转股、资产处置、破产重组等,稳妥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维护金融资产质量。

(三)坚持融合发展,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

15.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发展特性,建立健全有针对性的跨区域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加强与异地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对接和战略合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围绕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要事项开展深入调研和合作交流,推动形成健全完善的区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信托市场、金融租赁市场,促进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均衡发展。

16.开展多层次业务协作。探索建立成渝地区跨区域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有序流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探索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企业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支持两地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接,开展跨区域银团贷款、共保再保合作,强化成渝互联互通和合作共建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园区的信贷支持和风险保障。鼓励推行区域内银行卡跨行、跨行政区域业务互通、费用减免,使两地金融消费者享受同城待遇。支持依法开展跨区域不良资产处置。鼓励保险机构加强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对于异地出险的案件,由出险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代为查勘、理赔,为两地保险消费者提供无差异保险服务。

17.推动资源要素共建共享。支持两地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渠道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金融基础设施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开展金融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业务协同创新。通过互派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加强金融业务交流和学习。推动各项资源要素在成渝地区良性互动、高效配置,实现“1+1>2”的合作共赢局面。

(四)深化监管联动,共促监管效能提升

18.共商监管政策协同。推动川渝两地在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合作,强化在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政策和执行标准方面的衔接,加强政策执行协作,共同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19.共推风险处置联动。搭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金融风险联防联控和协同处置。建立两地债委会协商共建机制,破解跨区域融资企业债委会协调难题。加强对重点金融风险联合摸底排查,防范局部金融风险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蔓延,共同推动跨区域重大风险化解与处置。

20.共促监管提效赋能。协同加强监管大数据建设,强化监管科技合作,推动跨区域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联合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提高监管数据和工具的使用效能。加强数据治理领域合作,推动治理模式、经验互鉴,共同提升监管数据质量。联合举办各层级干部培训班,加强监管经验交流,互派干部交流挂职,共同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两地行业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认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党中央、两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助力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

(二)强化监督监测。各级监管部门、两地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统计监测、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调研、专项统计、监督检查、联合培训、定期通报、探索跨区域联动监督等方式,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聚焦成渝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支持双城经济圈建设。银行保险机构要定期跟踪并向监管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质效。

(三)强化宣传交流。各级监管部门、各银行保险机构、两地行业协会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经验,研究改进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措施。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特色做法,加强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营造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川银保监局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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