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建设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的办学定位,金融与经贸学院奉行“德才兼育、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确立了“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专业知识理论与创新创业素质、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
金融与经贸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600余人,设有金融学、保险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四个经济学类本科专业,均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43人,其中专任教师37人,行政教辅人员6人,并有数十名业界专家作为外聘师资。专任教师中,38%的教师拥有正教授或副教授职称;27%的教师拥有博士学历;35%的教师拥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97%的教师拥有硕士以上学历。
按照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在全国独立学院社会科学类专业排行榜中: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2017年省内排名第2、全国第5,其中经济学类专业省内排名第1、全国第2;2018年省内排名第1、全国第5,其中经济学类专业全国排名第1。
根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发布的《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质量》调查结果显示,金融与经贸学院毕业生2018年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指标排名全校第1,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指标排名全校第1。
保险学专业(学制四年)
1、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于大金融、宽口径、专业化的培养模式。学生将在接受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统计、商学的基础训练后,在保险产品设计、保险市场营销、保险会计、保险法学、保险投资方面得到专业的理论和实践训练。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系统掌握保险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我国有关保险的法规、方针和政策;了解国内外保险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业务开拓和管理能力。
2、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历年来广泛就业于国内各大保险机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大地保险等)、各类银行机构和证券机构(浙商证券、海通证券、同信证券等)。毕业生也可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进入保险监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它政府部门。2012年和2013年,保险学专业毕业生均实现100%就业,毕业生在大型国有企业、银行保险机构、公务员事业单位、考研留学等方面就业率达55%,就业质量较高。
3、主要课程:经济学、金融学、财务会计学、统计学、投资学、保险学原理、利息理论、保险精算、财产保险保、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海上保险、保险营销学、保险会计、保险法、社会保险、保险伦理、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等。
内蒙古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本科)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含保险学)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含保险学)
南京审计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
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
贵州财经大学数统学院金融数学专业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含保险学)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含保险学)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金融学专业(含保险学)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含保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