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发生原因及经过 |
1500多名学生上完晚自习从教室拥向楼梯。当时楼梯间照明灯损坏,没有及时更换,学校在楼道黑暗的情况下也没有安排老师值班疏导学生。由于学生相互拥挤,在西楼道接近一楼的最后四五个台阶处,楼梯护栏突然坍塌,一些学生摔到在地,后边的学生不知道前面出事仍向前拥挤,结果导致惨剧发生。 |
下午6时许,学校突然停电正值放学下楼的二、三、四楼学生纷纷摸黑朝楼下。部分下楼的学生在楼梯口处发生拥挤骚乱,黑暗的楼道里传来有的学生被踩后放声大哭的声音。一些不明原委的学生因恐惧而纷纷挤进楼道向外跑,结果导致十多名学生被踩倒在地。 |
12月11日下午4时多,商城镇供电所实行限电减负荷,商城镇全部停电。商城镇中学19时50分晚自习下课,学生集中下楼时,因停电楼道漆黑,在一楼出口发生拥挤,少数学生不慎摔倒,将后边的多名学生绊倒,继而发生挤压、踩踏,导致发生伤亡事故。 |
当天学校组织初一、初二年级学生进行月考,原定在操场上进行考试,后来因为风沙太大改在教室里进行。一些学生急着上楼,一些学生急着下楼,拥挤中在一楼至二楼的转弯处,有学生倒下,导致踩踏事故发生。 |
该校四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通过教学楼一楼至二楼转角平台时,因学生起哄拥挤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在上完晚自习下楼时,从教室里一拥而出,冲在前面的一名学生快到二楼与一楼中间的转弯平台时不慎摔倒,但后面的学生还在往前走,使前面等候的学生摔倒。此时,楼上的学生依然拥挤着下楼,使倒在转弯平台上的学生越来越多,最终造成惨剧。 |
晚自习下课,学生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一名学生跌倒,引发踩踏事故。湘乡市委宣传部称,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学生;二是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三是因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导致事件发生;四是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也没有在楼梯间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 |
善后处理 |
死伤学生每人500元临时生活费。由保险公司支付18万赔款 |
不详 |
死亡学生家长与所在学校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赔偿费383150元分5年还清。 |
不详 |
不详 |
在原定19万多元的基础上,对死亡学生的理赔费,每位死亡学生赔偿总额达到21.2万元。 |
当局宣称将秉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做到用足用够国家法律政策,坚持做到城乡一视同仁,坚持做到就高不就低,合理确定协商补偿方案(每名死亡学生约35万元),积极与死者家属协商补偿。 |
责任人处理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丰镇市“9.2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出一审判决: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原丰镇市第二中学校长樊启有期徒刑三年;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原丰镇市二中总务处主任弋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依法宣告被告人原丰镇第二中学副校长刑志强、原丰镇市第二中学保卫处主任吕全有无罪。 |
不详 |
河北省成安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两名校长因玩忽职守、导致学生挤塌楼梯造成5死14伤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事故责任人商城镇中学校长吕海生、商城镇中心学校校长赵宝根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孙吉中学校长姚某当即被有关部门勒令停职。后情况不详。 |
广纳镇中心小学校长向纯朝、广纳片区教育督导员赵志、通江县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杨盛华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蒲茂珍、教学区的安全管理员赵克鹏、通江县教文局计财股股长蒋道成等14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
土塘中学校长谢坚松和副校长刘亚涛被隔离调查。后情况不详。 |
12月18日,经湘乡市委研究决定,免去朱清华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职务,并将按程序免去其教育局长职务。育才学校校长叶继志、政教处纪律干事彭和良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育才学校的银行帐户也被冻结,湘乡市教育局对育才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临时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