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更名的公告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来源:
- 作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公告第61号|2004-02-05发布|2004-02-05实施|现行有效
保监公告第6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更名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6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61号)精神和中编办《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12号)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04年2月6日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派出机构统一正式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简称“××保监局”。
变更情况详见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更名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附: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更名对照表
序号
派出机构原名称更名后全称更名后简称
0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办事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北京保监局
监管局
0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 天津保监局
监管局
0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家庄特派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 河北保监局
办事处
监管局
0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太原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 山西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0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和浩特特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
内蒙古保监局
员办事处
古监管局
0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 辽宁保监局
监管局
0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 吉林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0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哈尔滨特派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
黑龙江保监局
办事处
江监管局
0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上海保监局
监管局
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江苏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杭州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浙江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肥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安徽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州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福建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昌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 江西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 山东保监局
监管局
1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郑州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 河南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 湖北保监局
监管局
1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 湖南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1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广东保监局
监管局
2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宁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 广西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2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口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 海南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2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办事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 重庆保监局
监管局
2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 四川保监局
监管局
2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阳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 贵州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2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 云南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2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 陕西保监局
监管局
2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州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 甘肃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2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宁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 青海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2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川特派员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 宁夏保监局
事处
监管局
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特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 新疆保监局
员办事处
监管局
3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深圳保监局
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