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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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办金〔2004〕48号|2004-03-05发布|2004-03-05实施|失效/废止
财办金〔2004〕48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的通知
财办金(2004)48号
为认真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和完整可靠,财政部将在2004年4月中下旬和5月上旬分别召开中央和地方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验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按时完成
由于财政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的调整,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布置培训工作较往年有所推迟,同时地方及少数中央金融保险机构负责决算报表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也有所变动。因此,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应高度重视决算报表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责,加大对决算报表工作的组织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及早安排,认真实施,确保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按时完成。
二、细化审核,加大报表考核力度,确保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数据真实可靠
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信息是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应在报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报表审核工作的各级次负责制度,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层层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表数据质量。
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要充分重视社会中介机构在报表审计中的作用,在决算报表工作中,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逐步从总行(总公司)到分支机构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确保决算报表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为加大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考核力度,财政部将从200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开始,每年对各省(区、市)以及中央直管金融保险企业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进行计分考核,评选决算报表工作优秀单位并予以表彰(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见附件一)。
三、严格标准,加强报表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汇总上报数据规范准确
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已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会计报表〔金融类〕的通知》(财金〔2003〕1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会计报表〔资产管理类〕的通知》(财金〔2003〕1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03年度会计报表〔保险类〕的通知》(财金〔2003〕137号)规定和编制说明要求,认真做好决算报表的填报、录入、审核、汇总、分析和总结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汇总上报的决算报表达到如下要求:
(一)填报录入方法规范准确。上报的决算报表完全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参数逐级逐户录入填报,合并汇总(或叠加汇总)方法正确,报表的树型结构及数据库结构规范、清晰。
(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上报的决算报表汇编户数全面完整,不重不漏,各项报表数据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合理,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三)报表指标衔接可比。上报的决算报表指标上下年度间衔接可比,合并或汇总数据与基础录入数据一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匹配,报表没有异常数据出现。
(四)报表上报及时完整。汇总会计决算报表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并且报表种类齐全,手续具备,行文正规明确,分析说明详细,报表与软盘数据一致,金额单位准确无误,装订规范。
四、认真总结,继续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
为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促进金融保险企业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经贸委3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财统字〔2000〕2号)规定要求,2001年度我部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5家金融保险机构进行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试点工作,2002年度要求全国金融保险企业全面开展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从近期对中央金额保险机构上报的2002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审核和确认情况看,由于绝大多数单位是首次开展该项工作,因此不论是上报报表还是专项说明及所附相关凭证材料,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此,为做好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认真填报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
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中各项、各栏目的“上报数”;对表中年度内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减客观因素要分项据实填报,不得少报、漏报;对进行会计决算报表批复的部分中央金融保险机构,要注意将上报的年初、年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数与决算批复数调整一致。
(二)认真编写好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客观因素的专项说明
年度内国家所有者权益客观增减变动因素是计算考核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在上报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客观因素专项说明时,应逐项、逐指标明细说明,并要求所附凭证资料数据与专项说明分项及汇总数据一致。
(三)单独上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报表及资料
为便于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审核、确认和批复,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企业在上报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时,应将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报表及资料单独装订成册行文上报,上报资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确认表,尤其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年度内国有资本增减变动客观因素的专项说明及相关凭证资料。
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行业标准值现已测算完毕,随文下发(见附件二),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遵照执行。
五、提前准备,按时参加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验审会
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可参照《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表》(见附件三)的工作流程进行报表质量控制,提前做好全国验审前的各项准备,携带手续齐全的上报资料按时参加验审。
附件一:
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促进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会计决算报表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各金融保险机构。
第三条
参加考核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二)按照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规定的格式、参数和时间上报报表及数据软盘,且各类报表种类齐全,金额单位准确无误;
(四)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无信息严重失真及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
第四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
(一)会计信息失真,报表数据质量差;
(二)报表报送不及时,严重影响全国数据汇总;
(三)上报的报表种类及有关材料不全,影响全国数据资料汇编;
(四)未经同意,随意改动报表及软件格式,影响全国数据汇总。
第五条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工作的组织落实(20分)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负责(4分)。
2.会计决算报表责任制度明确,任务落实到人,负责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报表工作规范,运转正常(4分)。
3.报表及软件的布置培训、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及分析等各项工作组织严密(4分)。
4.按照规定的填报范围逐级分户录入,报表户数不重不漏(4分)。
5.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建立报表工作层层考核机制(4分)。
(二)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20分)
1.及时性(10分)。各地方、各中央金融保险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种类齐全、手须齐备的会计决算报表完整资料及全套数据软盘。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2.报表及资料齐全、完整,装订完好(10分)。报送的材料包括:各地方、中央各金融保险机构上报的各类年度会计决算汇总报表、计算机介质的合并或汇总数据及基础数据、报表编制说明(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主要指标变动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专项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要求报送的有关文件材料。
凡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上报时应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对报表页数不全的,少一张扣1分,少一套扣5分;有关材料不全的,少一份,扣3分;报表资料缺印章及主管负责人签字的,扣5分;报表资料未按规定目录装订成册的扣3分;扣完为止。
(三)报表数据质量(25分)
1.各类报表按统一要求填报,数据准确、完整(5分)。
2.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正确,数据衔接合理(5分)。
3.数据结构完整统一,命名规范清晰,树型结构正确(5分)。
4.报表封面信息及代码按规定要求填录,代码信息与报表内容相匹配(5分)。
5.计算机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衔接(5分)。
对报表指标出现错误的,出错一处,扣2分;表内表间勾稽关系不符的,一处扣1分;表盘数据不一的,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四)报表数据的核对及核查(20分)
1.本年度汇编户数与上年度进行核对,无漏报和重复填报现象,户数变动原因清楚(5分)。
2.报表数据真实、可靠,抽查账表一致(5分)。
3.同一单位报表封面标识变动原因清楚,变动依据可靠(5分)。
4.同一单位上下年度间相关指标变动合理,原因清楚,说明详细(5分)。
对上、下年度之间相关数据衔接不符的,一处扣2分;账表不符的,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五)报表文字材料(15分)
1.按时上报与报表配套的编制说明、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专项说明等文件材料,内容全面、完整、清晰,凡规定需中介机构审计的,同时附送审计报告(8分)。
2.及时上报反映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组织情况的简报、动态(4分)。
3.认真、及时总结会计决算工作组织落实中的经验,撰写并报送总结材料(3分)。
所有报表文字材料都必须用计算机打印报送。有关文字材料不全,少一套,扣3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客观增减因素专项说明要求逐项说明并附证明材料,少说明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对结合工作实际,为会计决算报表和软件的进一步完善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及为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酌情加分。
第六条
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考核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按统一的工作标准对考核对象分别进行综合考核打分,依据评分结果排序,择优评选出年度金融保险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第七条
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考核工作分年度组织实施。对获得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先进工作单位的除通报表扬外,还将适当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会计决算报表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并影响全国汇总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将视问题严重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进行处罚。
第八条
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考核工作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
第九条
全国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考核工作只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中央各金融保险机构。以下级次的考核工作由各地方、各部门自行安排,并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金融司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二:
2003年金融保险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行业标准值
项目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积累率(%)
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利润率(%)
不良贷款比率(%)
注: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产总量
扣除客观因素增加+扣除客观因素减少)÷年初国有资产总量×100%
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全部贷款)×100%
附件三:
2003年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表
被审单位名称:
报表类型:
送审人:
项目
审核内容
纸介质
计算机介质
1.报表和编制规范准确、说明清楚
汇总表和
2.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编制说明
3.审计报告等合乎规定
4.指标抽检未发现问题
报表
1.户数变动合理
审核
户数变动
2.户数变动较大,但原因合理
3.户数变动较大,原因不合理
1.主要指标变动合理
主要指标
2.主要指标变动较大但原因合理
3.主要指标变动较大,原因不合理
1.符合规定的格式和参数
2.数据库中各表完整、齐全
规范性
3.按规定的录入级次分户录入
4.汇总方法正确,树形结构清晰
1.公式完全通过
公式审核
2.存在未通过公式但原因合理,可视通过
计算
3.存在未通过公式
机审
1.计算机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
核
2.汇总数据与基础数据衔接
数据衔接
3.上下年度间数据衔接
4.两年间封面代码稳定
随机抽审
未发现问题
有效性审核
不存在无效的异常数据
过录表审核
两极数据合理
续表
项目
审核内容
纸介质
计算机介质
1.一次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情况
2.复审通过
3.补齐或调整再报
送审时间
按规定验审时间送审
审核记录:
审核人:
注:本表为审核工作流程质量控制表,供有关单位自审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