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法律
  3. 正文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企业财务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来源:
  • 作者:
财政部|〔93〕财商字第261号|1993-08-06发布|1993-08-06实施|失效/废止
〔93〕财商字第261号

一、清理帐外资产。各保险企业理赔收回的各种财产,必须以公允、合理的价格予以变卖,所得价款冲减保险赔款支出。其中,对于保险公司为解决自身业务用车不足,理赔后收用的车辆,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由专用基金中的等额资金冲减赔款支出,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内的物品要按规定补办有关控购手续,不允许搞帐外资产。对擅自从成本中列支购买的车辆,要立即变卖或用自有资金冲减成本支出。今后,保险公司赔案收回的各类财产,一律交由有关部门公开拍卖,不得自身留用。
二、禁止实行各种形式的赔款包干办法,有的保险公司为争业务,违反保险条款的规定,实行赔款包干的办法,不惜将保费收入的大部分退给投保人,从而加大赔款支出。各保险公司要立即纠正赔款包干办法,严格按保险条款规定进行理赔,并由中企机构或其他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三、保险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规范有序的竞争。现重申:各保险公司必须按《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降低或变相降低保费费率;不得以无赔款优待名义搞变相回扣,返还给企业的无赔款优待,企业要按规定冲减保险费支出。企业的业务宣传费、防灾费和代办手续费要严格执行我部(93)财商字第11号文件发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标准,也不得挪作他用。
四、严格禁止搞突击赔款。保险公司对发生的赔案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理赔,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假赔案和任意加大的赔款支出,一律不准列入成本。
接本通知后,各保险公司应立即着手清理和纠正上述存在的问题。开展公平、合理的竞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把保险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阅读排行榜

  1.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 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

  3. 3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4. 4

    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

  5. 5

    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

  6. 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7. 7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 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9. 9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

  10. 1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10. 10

    比亚迪后又一科技巨头拿下财险牌照:车险市场群狼已至,真正的颠覆要开始了?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