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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11月份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的公告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来源:
  • 作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公告(2017)27号|2017-10-16发布|2017-10-16实施|现行有效
保监公告(2017)27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
根据2017年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11月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1.连接保监会监管专网的保险机构通过网络平台报名。
2.尚未连接监管专网的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3日11:00–2017年10月31日15:00。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报送材料;现场报名需经电话预约后,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保监会机关201室报名(联络人凭身份证件由西门进入)。
2.自2017年8月份开始,有关考试规则与要求有所调整,具体参见保监会官网《关于举办2017年8月份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的公告》。
3.请各保险机构考试系统管理员密切关注报名时间要求。资料审核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15:00—11月1日15: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1:00—11月9日15:00。
4.考试时间为11月7日-9日,具体考试场次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保监会机关201室(由西门凭准考证进入)。
5.报考人员应携带加盖机构人力资源章的本人报名表原件(报名多场考试者,每场考试均须提交一份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
6.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如需请假,在报名阶段可由所在机构专责工作人员直接撤回考生报名资料,在审核阶段需经所在机构专责工作人员与保监会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后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书面请假申请。已报名者无故缺考,视为放弃一次考试机会。
请各机构认真组织考试报名工作,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督促其做好相关考试准备,按时应考。
联系人员: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6288682、66286861

真:010-66288363
中国保监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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