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保险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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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稽查〔2012〕156号|2012-02-17发布|2012-02-17实施|现行有效
保监稽查〔2012〕156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2012年保险稽查工作要点
2012年保险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稽查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科学稽查、服务大局,切实做好制度建设、综合性检查、案件监管、反欺诈、反洗钱和打击非法集资等九个方面的稽查工作,具体工作要点是:
一、进一步完善稽查制度体系
保监会稽查局将开展专题调研,对稽查制度建设进行总体规划,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保险案件调查办法》和《保险司法案件管理工作规则》,补充完善案件风险监管制度;二是出台《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系列手册,作为保险公司内审的基本规范和保险稽查工作的参考指引;三是研究制定《反保险欺诈工作方案》和《反保险欺诈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反欺诈制度体系,提升反欺诈工作水平。各保监局根据需要参与制度起草工作,并在各项制度出台后做好宣传培训、制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贯彻落实工作。
二、上下联动开展综合性检查
选取部分风险隐患较大、问题较多、市场反映强烈的公司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公司开展综合性检查。今年稽查局将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对2家财险公司、1家寿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和2家保险经纪公司开展综合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公司治理、内控、资金运用、数据真实性、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案件风险管控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督促公司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验收。此外,还将选择1家保险集团公司和部分保险机构开展稽查式调研。上下联动式的综合性检查计划将在2月底前下发。参加联动检查的保监局要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与稽查局上下联动对相关公司的分支机构开展综合性检查工作。未参加联动检查的保监局除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对法人机构的综合性检查工作之外,可以根据局内工作安排,选取部分公司进行综合性检查。
三、深入开展第三次数据真实性检查
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保监会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规划,2012年保监会稽查局将牵头组织全行业开展第三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此次数据真实性检查的重点是总公司数据管控机制,目的是加强对数据管理“顶层设计”的监管力度。通过数据真实性检查,全面提升保险行业数据管理以及规范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实现“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具体部署是:保监会稽查局将于一季度明确检查重点、时间进度等工作要求,部署各公司开展自查,下半年将组织部署各保监局开展抽查,并且将数据真实性作为综合性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各保监局要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一是在保险公司自查阶段,通过走访、调研、检查等方式对辖内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在自查结束后收集、审核辖内机构自查报告;二是下半年选择辖内产、寿险公司各1
2家分支机构开展抽查;三是汇总上报辖内数据真实性检查情况。
四、加强案件管理、防控案件风险
为加强案件风险防范,维护市场安全稳健运行,保监会稽查局今年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案件治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全行业开展案件风险防范治理工作。二是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要进行重点督办、严厉查处。三是研究设计案件风险监测量化指标,探索建立案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四是研究设计开发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协商统信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提出需求,并力争能在年内提交开发。五是加强案件风险提示、警示教育。通过《稽查情况通报》、案例汇编、警示片等方式,向全行业提示案件风险,开展警示教育。各保监局要根据保监会的总体部署,做好司法案件报告、跟踪、调查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保监会做好案件风险指标设计、案件系统开发、案例汇编和警示片拍摄等工作,切实防范化解辖内案件风险。
五、加大案件问责力度,强化问责管理
2012年保监会稽查局将继续加大案件问责工作力度。一是做好案件问责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健全案件问责台账,分类汇总各类案件资料。二是建立被问责人员信息库,通过内网在监管部门内部共享,加强被问责人员的后续管理。三是加强对重大案件的问责跟踪、督办力度。在全面梳理历史发生的重大案件问责情况的基础上,对未完成问责的公司要通过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推动问责工作的开展。各保监局要在做好专报、季报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审核,提高案件信息的报送质量;根据案件风险监测的要求,对达到问责标准的案件进行跟踪和督导;并结合行政许可等日常监管工作运用问责结果,不断提高问责监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六、创新反保险欺诈工作
2012年保监会稽查局将根据《反保险欺诈工作方案》,不断创新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培训等方式,推动公司贯彻落实《方案》和《指引》,强化公司责任,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反欺诈内控体系。二是推动开展行业反欺诈合作。推动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召开反欺诈联席会议,建立反欺诈行业合作平台。推进建立行业反欺诈信息库。指导各地开展反欺诈行业合作。三是深化反欺诈执法联动。与公安部协调建立反保险欺诈合作机制,共同督办“盛安环球”等重大案件。与高法加强沟通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会商工商总局联合查处“五丰”非法传销等案件,共同研究加大对非法中介欺诈的打击力度。各保监局要按照统一部署,督促辖内公司贯彻落实《方案》和《指引》,积极推动行业合作,积极开展执法联动,全面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
七、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
2012年保监会稽查局反洗钱工作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保险业反洗钱管理办法》,全面推动我国保险反洗钱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一是一季度开始建立反洗钱信息报送、分析制度,全面掌握行业反洗钱工作动态。二是加强反洗钱执法合作。与公安机关建立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指导行业协会与公安部身份证管理部门加强沟通,推动建立行业客户身份识别平台。三是上半年将开展《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专项调研或检查,并采取保险机构自评、保监会复评等方式,评估《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四是做好向金融特别行动组(FATF)答辩准备事宜。各保监局要及时研究报告反洗钱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反洗钱信息报送、督导辖内机构加强报送管理以及配合做好答辩准备等相关工作。
八、认真做好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
为全面落实2011年12月保险业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保险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稽查局2012年处置非法集资方面的工作要点:一是将“三个严禁”的执行情况作为综合性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并通过调研等渠道全面掌握、监控各公司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置各类非法集资案件,防范化解非法集资案件风险。三是按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
2015年)》的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保监局要按照视频会要求,组织开展风险排查等相关工作,防范化解非法集资案件风险。
九、综合协调、综合服务,履行好稽查委办公室职责
2012年各级稽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做好现场检查的统筹工作,充分发挥稽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综合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