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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部十年大事记

  • 2020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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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9月1日成立出口信用保险部,始建5个人,建制3个处(业务处、调研处、综合财务处),年底达12人;国家财政部专拨出口信用保险基金,通过减免人保88年89年两年调节税,作为配套资金。

  1989年1月1日全国正式开办信用险业务;9月在西安召开第一次信用险全国工作会议,同时进行了信用险业务培训并颁发结业证书。9月1日总公司签发了第一份信用险保单;设计了短期险条款和单证,出台了《短期险业务管理办法》。10月在上海、天津、宁波、广西等四家分公司开始试办短期信用险业务。


  1990年为“信用险宣传年”。全体同志在部门总经理的带领下分别到分公司宣传信用险业务。5月在宁波召开了信用险财务结算研讨会,制定了信用险财务三年期结算的办法。6月制作了题为《出口信用险为保护神》的电视宣传片,并分发各分公司做业务宣传,创办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简报》期刊。4—6月在中央财经学院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业务培训班;


  1991年为“信用险业务承保年”;年初制定《短期信用险国家分类表》。制定《短期险业务细则》及三个管理规定:上半年将业务处划分为“业务一处”和“业务二处”。


  1992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开办中长期险业务并增设中长期险业务处;6月国家增拨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准备金。9月在张家界召开全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座谈会。年底对《短期信用险国家地区分类表》进行调整修改。


  1993年 3月在杭州召开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第二次系统工作会议。3月为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由公司出口古巴农机项目出具《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单》,这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中长期业务以来出具的第一份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单。


  1994年8月开始向伊朗追讨商业欠款,并经努力;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国家与伊朗中央银行达成还款协议,开始清偿伊朗对我国商业欠款,本息总额超过2亿美元,涉及信用证欠款200笔,商业信用方式欠款300笔,债权企业360家;10月,为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出口印度尼西亚TANASA电站项目与中国银行、出口企业签署《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协议》和《出口买方信贷保险费协议》,这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第一次承保出口买方信贷项目。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化工部部长顾秀莲、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马永伟、中国银行行长王雪冰等领导出席了在钓鱼台举行的签字仪式。


  1995年7月,第二次修改调整了《短期信用险国家地区分类表》。


  1996年1月公司批准信用险部增设“追偿处”。5月在无锡召开《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研讨暨工作会议》,43家分公司的100人参加了会议,这是信用险的第三次系统工作会议。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为集团公司,根据此次体制改革方案,出口信用保险部设立短期险管理处、短期险营业处、中长期险处、追偿处、信息管理处、综合处等六个处,人员定编36人。8月与中国银行等14家银行组成的银团在北京举行为中信、中技和北方工业公司承建伊朗德黑兰地铁的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协议签字仪式。这是迄今为止承保的最大的一笔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10月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加入国际伯尔尼协会,成为国际伯尔尼协会观察员。


  1997年9月全国信用保险工作会议在大连召开,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所属42家公司主管信用险业务的总经理、经理共1肋人出席会议。 9月根据财险公司三定方案,出口信用保险部的设置为短期险业务管理处、短期险营业处、中长期险业务处、理赔追偿处、综合信息处等5个处,人员定组34人;10月受国家人事部门举办亚太地区贸易与投资保险高级培训班,信用险从业人员和亚大地区的部分外籍学员共55人参加了培训。中保集团吴小平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了培训班的开幕仪式。11月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国家计委与伯尔尼协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97中国投资政策与投资风险高级国际研讨会”,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及我国十几个有关部委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李岚清副总理专门到会讲话。


  1998年3月在南昌保险学校举办信用险业务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的有40个分公司,共计101人,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了培训班结业证书。 4月印制一套较全面系统的宣传资料;其中主要有《短期信用险投保指南》、《出口信用保险追偿业务》、《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信息管理与服务》等;5月修改了短期险业务条款并上报人民银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