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隶属于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的阳光保险集团,是一家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1.71亿元。截至2013年底,阳光人寿已有30家二级机构开业运营,三四级分支机构700余家。
阳光人寿成立以来发展势头良好,价值不断提升。2013年阳光人寿全年保费收入越过157.56亿元,位列行业第十位。凭借良好的市场表现,阳光人寿先后荣获“最受消费者欢迎寿险公司”、“最佳设计与创新保险公司”、“中国最佳理赔保险公司”等荣誉。
阳光人寿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依托集团优势,不断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各种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建立了丰富、完善的产品体系,能够全面满足不同客户多样性的保障需求。在“2013年度保险产品评选”中,“阳光随行保障计划”以其保费低、保障高、范围广、满期返还等特点,获评“2013年度保险产品”称号。
阳光人寿一直致力于打造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希望通过不断探索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来提升公司服务品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是公司客户服务建设的方向,同时阳光人寿确立以“WE CARE!我们关心您!”为客户服务理念。其中“CARE”一词中的每一个字母,都代表公司服务的一个方向,其具体的含义是:C(credit,信守承诺);A(appearance,礼仪服务);R(response,便捷高效);E(empathy,关怀体贴)。
2013年,阳光人寿将理赔服务作为客户服务的重点工作,从理赔便捷度、时效性等方面工作入手,不断升级理赔服务举措,持续提升公司理赔服务水平,让更多客户体会到直赔的便利和快捷。借第四届客服节之机,阳光人寿对其国内首创的“直赔服务”进行全面升级,升级内容包括:首先,将“直赔服务”的险种由原来的2款意外医疗险扩大到公司全部200余个险种;其次,将理赔类型也由单一的意外医疗扩大至身故、重疾、伤残、住院医疗等类型;最后,将赔付额度全面放开,由最初的5000元提升到不限额。直赔服务成功升级后,阳光人寿整体赔付时效以及客户对该公司理赔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2013年度阳光人寿累计赔付总额达3.27亿元,累计赔案共计64603件。所有给付案件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一般案件98.87%以上3日内结案。2013年11月,“中国百万中产家庭首选保险品牌榜”在京揭晓,经评审委员会严密筛查及审核,由专业机构、专业媒体、读者等三部分人群综合评价,阳光人寿从众多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荣获“2013年中国最佳理赔保险公司”称号。
阳光人寿成立六年来,在销售渠道建设上始终坚持多渠道齐头并进,并依靠先进的系统支持和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导向寻求业务创新。在营销、银保、电销、团险、经代等成熟渠道的基础上,又发展了网销、职团开拓、高端医疗、健康险等特色渠道,丰富了阳光人寿的渠道种类,打造了阳光人寿渠道建设的行业规模。在未来阳光人寿的发展中,各种新兴渠道的优势将会逐渐凸显,并成为阳光人寿未来发展的核心动力。
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阳光人寿一直践行“共同成长”的企业使命和“诚信、关爱”、“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并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专业寿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