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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真的能避债吗?国内首个省高院出台工作指引

  • 2023年10月13日
  •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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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我们来说已经不再陌生了,因此我们也或多或少听过关于保险避债的说法,那么这是真是假呢?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和协助执行的工作指引》,对此作出相关规定。


《工作指引》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保险机构要积极协助配合执行。人民法院依法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包括现金价值、个人账户价值、红利、满期金、生存金、保险赔款等,保险机构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保险机构还应建立专门制度,明晰相关职责,理顺内部流程,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协助执行工作。

二是执行和协助执行要程序规范。细化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执法证件、司法文书等程序要求,规范人民法院与保险机构在查询、冻结、扣划等环节的衔接配合,明确保险机构协助执行的时限要求。

三是保险消费者权益要充分保障。通过通知、告知、允许减保、给予赎买期等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知情权、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介入权、赎买权以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对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长期护理等关系生命健康的高保障、低现价产品,一般予以豁免执行,贯彻比例原则,体现人文关怀。

四是人民法院和保险机构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联系人、信息查询、问题反馈等工作联动机制。

《工作指引》由省级人民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针对性解决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的现实问题,在国内属于首次,其形式正式,效力层级较高,内容相对全面,涵盖执行标的、执行对象、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等,具有一定前瞻性,能够取得较好指引效果。

保险真的能避债吗
为什么会流传着“保险可以避债避税”的说法,来源是《保险法》的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很多人把条款解读为:保险可以避债,哪怕欠了钱也不用还。但保险所谓的避债避税,是建立在受法律保护的基础上,并不是无限的责任。

保险公司宣传所称的“避债功能”,本质上是一种“债务隔离”,是指通过指定受益人,将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金与自身债务隔离,使指定的受益人能够完全享受保险金,而不用代为偿还债务的一种方式。因为一旦指定受益人后,保险金就会被认定受益人财产,而非投保人遗产。这是一种特定的模式,而非保险公司所宣传的能够逃避债务。

截止目前,已经有多个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发文,明确对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利益的执行要求。其中,广东和山东的强制执行,是以投保人同意退保为前提。江苏、浙江、上海等地的强制执行,则是可以直接由法院通知保险机构,解除与被执行人的人身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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