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伊金监罚决字〔2023〕2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新华西路以南、新一路以西、南环路以北中央商务区A座101号(整层)、A座201号(局部)
法定代表人:马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你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你分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你分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分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查,你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2020年1至6月,你分公司通过6名个人代理人员,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33.84万元。
上述事实,有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虚构保险代理业务清单、手续费汇总表、银行流水、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你分公司予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十三万元。
你分公司应自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中任意一家进行同行缴款,并向我分局供缴款凭据复印件。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分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3年8月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伊金监罚决字〔2023〕3号
被处罚个人姓名:莫X
职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该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2020年1至6月,该分公司通过6名个人代理人员,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33.84万元。
上述事实,有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虚构保险代理业务清单、手续费汇总表、银行流水、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你作为该分公司分管车险业务及电子商务业务部的副总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你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你应自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中任意一家进行同行缴款,并向我分局提供缴款凭据复印件。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3年8月4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伊金监罚决字〔2023〕4号
被处罚个人姓名:王X
职务: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分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你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该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2020年1月至6月,该分公司通过6名个人代理人员,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33.84万元。
上述事实,有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虚构保险代理业务清单、手续费汇总表、银行流水、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你时任该分公司电子商务业务部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综上,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你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你应自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中任意一家进行同行缴款,并向我分局提供缴款凭据复印件。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3年8月4日
农银人寿宁波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合计被罚14万元
光大永明人寿浙江分公司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4万元
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2万元
百年人寿重庆市永川中心支公司虚列培训费用被罚14万元
中国人寿贵州黄平支公司骗取保险金导致发生涉刑案件等多项违规事项合计被罚27万元,一员工被终身禁业
安诚财险陕西安康中心支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不规范合计被罚1.7万元
人保健康陕西商洛分公司佣金数据不真实等多项违规事项合计被罚26万元
农银人寿陕西商洛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资料等多项违规事项合计被罚12.9万元
合众人寿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舒兰支公司未真实准确地登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信息合计被罚1.1万元
大家财险深圳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合计被罚11.5万元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