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险机构,您是否被如下问题困扰:
- 物权法的实施对物业管理乃至物业保险有那些影响?
- 什么是物业?什么是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的责任到底是什么?
- 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准确的公共财产价值,如何处理保险金额?
- 使用公众责任保险条款在承保物业小区时会带来哪些问题
- 如何为物业保险厘定财产险费率?如何为物业保险厘定责任险费率
- 物业企业的收费存在缴费率的问题,保险公司应该如何面对?
-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保险购买中可以起到什么样的决策?
如果您想为以上问题寻找答案,请来参加我们的咨询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保险培训方面的专业公司产寿通(www.insupro.net)和物业保险方面的专家万家保险代理公司(www.onehome.cn)联合举办。在这次咨询培训班上,您所能得到的不仅仅是一次物业管理和物业保险知识上的培训,还能分享多年从事物业保险的几位业界专家的实践经验。
会议背景:
物权法》即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颁布对于个人财产的所属关系有了更准确的解释,这不仅使得个人的财产权进一步得到保护,也意味着个人承担风险的责任得以明确。对物权关系的解读与保险行业主要业务的经营有着直接的联系,对保险产品的制定和运作有重大的影响,无论是对财产保险市场还是人身保险市场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物业管理与物业保险
《物权法》将物业管理活动的基本概念,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使得物业管理立法层次得以上升到法律高度;其次,还将《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公约、专项维修资金等基本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是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的全新诠释和物业管理理论的重新构建。 目前,全国商品房面积已经达到200亿平方米,但无论是以物业保险、财产保险方式投保,还是以家财险投保的比例都不高,如何能够撬动这快500亿人民币保费的市场,是产险公司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之一。
物业保险方兴未艾
伴随2003年底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物业保险成为这一两年来产险市场上新出现的一类险种。针对新的市场需求,目前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这一险种,但无论是条款本身还是承保方式,都存在不少的问题。目前,越来越多的物业管理公司认识到投保物业保险的必要性,尽快完善物业保险产品,尽快提高物业保险服务,也越来越受到产险公司的关注。
主要参会机构与人员:
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负责人
预计时间:
2007年10月18日(周四)至20日(周六),为期3天
会议地点:
北京
培训费用:
每人3000元(包括培训费和三天的午餐费,不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可代定酒店,需在报名表中注明
联系电话:
010-88138502/88139493
主办机构:
北京产寿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万家保险代理公司
具体日程安排及拟定演讲人:
时间安排 |
主要课程内容 |
主讲人 |
2007年10月18日(周四) |
9:00-12:00 |
《物权法》对保险的意义
《物权法》实施对物业管理的影响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彬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陈伟 |
13:30-17:00 |
物业管理概述、要点、发展趋势
物业管理主要风险 |
著名物业公司代表-北辰物业、均毫物业 |
2007年10月19日(周五) |
9:00-12:00 |
物业保险承保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责任险首席核保王宏 |
13:30-17:00 |
物业保险理赔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案 |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商险理赔部责任险首席核赔霍炬 |
2007年10月20日(周六) |
9:00-12:00 |
物业保险条款和产品设计、销售、客户服务 |
万家保险代理/产寿通 陈朔 |
13:30-17:00 |
案例分享、业务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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