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世界性、地区性国际贸易组织
1.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是联合国处理有关贸易和发展问题的常设机构,简称贸发会议。
该会议的宗旨是为加速经济的发展而促进国际贸易,特别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制订有关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政策;推进和开展有关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协作活动,商定多边贸易协定;协调各国政府和区域性经济集团有关贸易及发展政策。
主要机构包括:贸发大会,为最高机构;贸发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会下设4个委员会和其他特设委员会以及政府间小组;秘书处,设在日 内瓦,主要为贸发大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服务。秘书长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联大认可。截止1996年4月,有成员国188个。中国于1972年加入,为该组织各级机构的成员。
2.世界贸易组织(WTO_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世贸组织。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协议,世贸组织于1995年1月1 日正式建立,取代关贸总协定成为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 世贸组织协议就其结构、决策过程、成员资格、接受、加入和生效等程序性 问题作了原则规定,而有关协调多边贸易关系和解决贸易争端等实质规 定体现在4个附件中。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有: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多边主义、非歧视、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市场考虑和透明度等。 世贸组织涉及的范围为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协 议、协定以及历次谈判达成的协议。世贸组织的职能:管理和执行世贸组 织的多边和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 端,监督各国贸易政策及与其他同全球经济政策制定有关的国际机构进 行合作。
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准则是:非歧视原则、以关税作为保护国内工业的手段.贸易壁垒递减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及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取代了1948年1月1日生 效的一直作为"临时性"的准国际贸易组织--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世贸组织的任务和目标是继承、发展和加强关贸总协定所建立起来的世界多边贸易体制。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结构由部长会议、总理事会、理事会(包括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委员会、诸边贸易协议设置的机构和秘书处构成。世贸组织协议包括大约29个独立 的法律文件,其范围包括从农业到纺织品与服装,从服务到政府采购,从原产地规则到知识产权的各项内容。到新加坡会议前,世贸组织的成员 已达到128个,其对外贸易额已占世界贸易额的90%以上。
3.欧洲联盟(欧盟)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欧洲共同体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即西欧共 同市场),其中以欧洲经济共同体最为重要。1965年4月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上述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以独立的名义活动。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2年2月7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
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发展为欧洲联盟。但是,欧洲共同体作为欧盟的主要文柱依然存在,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改名为欧洲共同体,同时,欧洲共同体仍是原来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共 同体的总称。
根据《马约》的规定,琢盟确定了以下主要目标: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和社会的凝聚力、建立经济货币联盟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平衡和持续的进步;通过执行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包括最终形成的共同防务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欧盟的个性;通过制订欧盟的公民身份来加强保护成员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在司法和内务方面发展进一步的合作。
4.二十四国集团
1972年2月,77国集团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部长级会议,会议决定由该集团中的24个成员国(其中亚洲7个,非洲、拉丁美洲各8个,欧洲1个)组成二十四国集团,全称为"关于国际货币事务的二十四国政府间集团"。
宗旨:是发展中国家为在国际金融与货币领域内协调其立场和政策,制定发展中国家关于国际货币制度改革、债务问题与资金转移等重大问题的共同政策和方针而成立的政府间组织。
5.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发组织)
1960年12月14日,加拿大、美国等20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公约,决定成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61年9月30日,在公约生效之日,该组 织正式宣告成立。
宗旨:制定有关政策,在维持财政稳定的同时,促进经济的最快可持续增长和就业,提高成员国的生活水平;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帮助改善世 界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状况;促进非成员国的经济发展。
6.非洲经济共同体
1991年6月3日,非洲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在尼日利亚的阿布贾举行的非统第27届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阿布贾条约》,宣布正式成立非洲经济共同体。
宗旨:促进非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以及推动非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以便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建立一个开发和动员非洲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框架;促进各个领域的合作,以便提高人民生活标准,维持经济稳定,在成员国之间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协调现有的和未来出现的各种共同体之间的政策;协调各地区性经济共同体分6个阶段逐步实现一体化的实施办法。
7.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1967年8月8日由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五国组成的区域性合作组织。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其成员除五个创始国外,以后文莱、越南、缅甸、柬埔寨等国相继加入。
其组织结构是:外交部长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正式例会和特别会议各一次;常务委员会是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在常务委员会下设立11个特别委员会和11个常设委员会;秘书处为行政总部。
宗旨:本着平等和合作的精神,通过共同努力来加速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奠定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的基础,并促进地区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援助,同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保持紧密和有益的合作。
主要活动包括:贸易合作、工业合作、资金融通、共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等方面。东盟六国于1987年12月14-15日在马尼拉召开第三次首脑会议,并发表了《马尼拉宣言》。宣言强调"成员国应加强国家和地区的复原力,以保证东盟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增长"。
8.世界海关组织
世界海关组织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间的多边国际组织。1953年在布鲁塞尔成立,当时称海关合作理事会。理事会每年六月举行一次会议,通常在布鲁塞尔举行。但每三年有一次会议在布鲁塞尔以外的地方举行。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
宗旨:通过政府合作来确保全世界各种海关制度最大程度的和谐与一致,以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通过制定国际公约推动各国海关的合作,在促进协调和简化海关手续、方便国际贸易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9.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首届会议于1989年11月6-7日在堪培拉举行,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6国的外交、经济部长参加了会议。1991年11月在汉城举行的APEC第三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汉城宣言》,正式确定APEC的宗旨和目标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性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内贸易壁垒。"
APEC现有成员21个,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印尼、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 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泰国、美国、越南。 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构。
(1)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下半年举行。
(2)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贸部长出席(中国 台北只能派主管经济事务的官员出席)。
(3)高级官员会议。每年举行4-5次会议,由司局级或大使级官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执行 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并为下次领导人和部长会议做准备。
(4)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SCE)、行政预算委员会(BA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 势和问题;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 济技术合作;BAC负责预算、行政和管理问题。
(5)秘书处。为APEC各层次的机构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最高职务为执行主任,每年由会议的东道主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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