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要:当国际精算协会论坛(IFAA)于1995年成立的时候,其目标之一是拟定一份核心教育大纲,以便将来(从2005年开始)其成员组织在此基础上认定精算师资格。欧盟国家的精算协会顾问团则领先一步,他们已经采纳了一份通用大纲(2001年之前使用),而且在要求上也提高了一层,即它力图促使欧盟成员国对精算师资格标准达成全面共识。还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精算组织正在积极改进现有考试体系或者引进新的精算教育模式。总之,有关精算教育大纲的意见正趋于集中,尽管现阶段还难以在全球范围内协调一致。
一、引言 随着精算业的逐步国际化,有关精算教育大纲的意见正趋于集中,甚至有望达成—致。当今世界上影响较大的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主要有三个:一是英国精算学会,二是北美精算学会(限于寿险精算),三是北美非寿险精算学会(限于财险和意外险,不涉及寿险、健康险或养老金)。 此外,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在组织全国性的精算师资格考试,包括日本、澳大利亚、荷兰、德国和瑞土。许多国家则继续在大学里开展精算教育,其教学大纲的内容通常由大学和精算学会协商确定,并由精算学会(有时候是官方监管机构)设定附加条件(如最低工作年限等),这样才能认定正式的精算师资格,对于将受命履行法定职责和提供公众服务的精算师,附加条件尤为必要。
近年来,一些精算组织之间已经做了全部或部分相互承认资格的安排,某些标准已被广为接受。例如一些地方的精算协会就是根据英国精算学会、北美精算学全、北美非寿险精算学会等的会员资格来接受会员,另一些则允许当地具有国际精算协会会员资格的人士成为自己的会员。
相当数目国家的保险法要求执业精算师(或类似正式受命履行监管或报告职责的精算师)必须是FIA或FFA或FSA,执行保险监管任务的则可以是其它水平的精算师,但在某些国家要求他们必须是当地精算协会的会员,这样就可以使得当地所有精算师的活动符合当地精算协会制定的操作规范。
二、欧盟国家对精算师资格的相互承认
欧共体成员国于1991年通过了一份有关相互承认高等学历证书的指导性条例,规定在任一成员国内通过同类教育途径获得的资格证书可以在其他成员国通用,其中包括精算师资格证书。这就要求相互承认精算师的资格标准,为此可能需要追加一些以前没有学习的课程考试(特别是当地有关法规和行业情况方面),或者可能要求至少先在当地实习一年。
自1978年以来,欧共体精算协会顾问团(圈内简称“顾问团”)一直在成员国之间开展合作。该顾问团负责执行上述“高等学历证书的指导性条例”,拟订一份相互承认资格证书的协议草案,并由各成员国精算协会主席最终签署付诸实施。协议规定,只要附加一年在东道国实习的申请,其他成员国的精算师资格应获承认,但同时也要求他(她)(在一年实习后)申请加入东道国的全国性精算协会,这样就可以自动获得正式会员资格。
为了使协议得到进一步加强,顾问团的成员组织有必要从长远出发,考虑精算教育的内容和精算师资格标推。顾问团已经于1992年成立了一个教育委员会,专门负责考察各成员国现行精算教育项目的内容,并负责起草一份关于核心教育大纲的建议,由顾问团推荐给成员组织。这份核心教育大纲已经于1996年秋基本完成并被推荐给了成员组织。随后于1997年6月在荷兰Zandvoort召开了一个相关主题的研讨会,与会者是各精算组织的领导人以及有关大学精算项目的负责人。会上详细讨论了核心大纲,并做出了有关修订和定稿的决议,包括要求提交若干版本的大纲。这个过程将在1998年夏天结束,然后在9月由顾问团批准最后的文本。
三、国际精算协会论坛(IFAA)
在1995年九月于布鲁塞尔召开的策25届国际精算大会上,成立了国际精算协会论坛(IFAA),作为国际精算协会(IAA)的分支机构,其目标之一是拟定一份核心教育大纲,这样从2005年开始其成员组织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认定精算师资格。IAA的正式成员组织已经承担了起草的义务,并承诺将于1998年6月完成。这份大纲将在伯明翰国际精算大会之前交由IFAA委员会审议批准。 IFAA的核心大纲没有定位于正式精算师(Fellow)层次,因此本阶段还不能作为相互全面承认精算师资格的标准。核心大纲定位于精算基本原理、方法和比铰广泛的应用阶段,到了所谓的“实际运用阶段”,就不仅仅是精算技术方面的问题了,在多数国家正式精算师必须了解当地的法律、税务、会计实务、社会保障体制甚至当地语言,并且要证明具有更高的素质与能力,如工作热情、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交流能力,还要了解具体的行业规范和认可程序。
在采用IFAA掐算教育大纲的基础上,如果能够符合IFAA其它有关正式会员组织的标准,如遵循操作规范、奖惩纪律等,那么这样的精算组织所授予的精算师资格就是名符其实的。
在相互承认准精算师(associate)层次的资格时,该教育大纲作为基准是足够了。如何将国际性的准精算师资格转换为当地承认的会员精算师资格(fellowship),则需由当地精算协会自行决定。在会员精算师资格的相互承认方面,可以采用双边通用标准(如英国精算学会和澳大利亚精算学会)或地区性标准(如在欧共体内部),但都需要附加一段试用期、一次转换考试或者继续参加职业进修。 四、英国精算学会和精算行业公会(FIA) 原英国精算学会(The Institute of Actuaries)和精算行业公会(The Faculty of Actuaries)于1994年4月联合设立了一个考试体系,随后于1995年秋天又决定进一步评估精算教育现状与战略,其缘由主要是欧共体精算顾问团和IFAA成立后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当然也是为了给双方联合组成的特别工作组在编撰《关于精算职业未来状况的报告》时提供依据。这份报告倡导一种视野更为广阔的精算教育,使培养出来的合格精算师能够有更多的用武之地,尤其在传统领域之外。实际上,北美精算学会和澳大利亚精算学会也已经得出类似结论,并已经落实到最新的发展之中。 经过业内一段时期的广泛而又集中的讨论,英国的两个精算组织做出了战略决策,并且制定了详细的大纲目标,核心的教材以及辅导资料也已经在准备之中。新体系下的第一次考试将于1999年4月举行(应用阶段和正式会员阶段),基础阶段的第一次考试则于2000年4月举行。尽管这一新体系基本上与欧共体精算顾问团的核心大纲以及IFAA的大纲内容保持一致,但估计在未来几年内还有可能做进一步的调整。 以下是为基础阶段考试课程设定的调整目标: 加强数学和统计学作为基础学科的地位; 拓广基础学科的应用范围; 为进入金融和经济领域提供途径; 帮助精算师更好地与统计学家及金融经济学家开展交流; 更加重视模型在数据和应用之间的连接作用; 为决策分析提供更加有效的模型; 帮助精算师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数据资料; 确认大学精算专业学生继续享受免考的持遇。 基础阶段有八门科目(科目A至科目D,每一科目均可分成两部分进行考试),但从2000年4月开拾增加到九门,科目代码分别为101至109。 在基础阶段之后,需提交一份交流性质的论文,然后进入应用阶段,该阶段的教育目标如下: 学习精算计划与控制的原理(即现行大纲中所谓“精算控制系统”); 掌握主要精算技术的实际应用; 帮助精算学生理解风险的性质与评估; 为核心精算技术开拓新的应用领域; 帮助精算学生把握精算发展与所处文化、监管以及法律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 更加重视交流在精算工作的各个方面(技术性的或非技术性的)的作用。 在通过应用阶段之后,英国精算学会将授予准会员资格。对于在1975年之前登记的学会学员在这一水平可以拿到“精算技术证书”,而在后来的学员中,只有未到规定年龄或工作年限而通过全部考试的学员才能领到这一证书。 五、北美精算学会(SoA) 北美精算学会也已经着手全面修正其教育和考试体系,目标是让1999年的考生根据新体系接受教育和考试。他们的改革与英国精算学会的作法有许多相似之处,都注重开拓精算技术的应用范围,使学员能够更好地适应非传统领域的需要,与此相应,他们更加重视模型的运用。令人关注的是,他们设想通过面对面的集中研讨来教授并测验学员的模型运用能力。 北美精算学会根据以下原则重新设立其教育体系: 只测试那些涵盖精算教育基本要素的课程; 为现行的数学教育提供严格一致的实际案例; 从寿险领域扩大到所有保险领域; 增加保险和养老金之外的其他领域的模型。
迄今为止,北美精算学会比英国精算学会更加执着于测试现行法律、税务以及具体国家(美国和加拿大)的实务,哪怕已经有相当数量的非北美(特别是东亚地区)的学生参加他们的考试。通过死记硬背详尽资料也许可以在这些科目取得好成绩,但新的教育大纲将更加强调对原理的掌握,并将尝试删减有关具体国家的资料。 基础教育阶段将由六门课程组成,其中前两门是精算教育的基础(数学、利息理论、经济学和财务学),后四门是精算实务的基本分支,包括投资学(课程六)、精算基本原理的应用(课程五)等。完成这一阶段的课程后,将获得准精算师(ASA)的资格。
高级教育阶段包括两部分,一是有关精算模型应用的集中研讨,二是“七选一”的专业化精算实务,可供选择的领域有:个人寿险、团体寿险和健康险、养老保险、美国养老金、加拿大养老金、财务、投资。在取得会员精算师资格之前,学员还要完成对某一时间、某—地区精算职业发展状况的研习,虽然此项内容不作考试,但是规定在两年内要接受50小时的相关培训,当然可以在学习基础阶段或高级阶段的课程同时进行。 种种迹象表明,北美精算学会与英国精算学会在精算教育大纲方面渐趋一致。虽然没有一方准备放缓向外介绍自身革新的速度,大西洋两岸的精算教育大纲起草小组都在更积极地了解有关各方的工作进展情况,这倒有助于达成某些协作。
尽管北美精算学会继续侧重于寿险、健康险和养老金方面的内容(同时增加了财务和投资方面的内容),但显然还是愿意将精算教育扩展至财险和意外险等更广阔的领域,至少有必要适应IFAA核心大纲的要求。
六、北美非寿险精算学会(CAS) 与北美精算学会相比,北美非寿险精算学会更象仅仅是一个北美范围的组织,不过其他地区的会员正在迅速加入进来,他们的兴趣主要集中于财产险和意外险(即非寿险)。IFAA核心大纲方针要求CAS扩展至非财险――意外险领域,这显然有点麻烦,但作为IFAA的一个比较活跃的成员,CAS将会照做不误。 如果CAS独一无二的特色被这一过程冲淡的话,那是件不幸的事,然而除美国之外的全球精算组织已经达成牢固的协议-一合格的精算师必须具备尽可能涵盖广泛险因的基础知识,并且在应用阶段可以学习到各种各样的实际操作技能(根据精算控制系统的顺序),然后才能非常具体地从事某项专门工作。这一协议也要求CAS把准精算师阶段有关具体国家的内容转移出去(这样也有助于他们的考试更加国际化),应该采取与其他国际性精算组织一致的做法,即着重测试学员对基本原理的理解,而严格限制对硬背和照搬辅导资料的考试。
七、澳大利亚精算学会(IofAofA) 澳大利亚精算学会的做法是:在基础科目培训之后和撰写会员资格论文之前,以大学精算教育为主导模式,从而避免了在准精算师阶段过分强调具体实务或具体国家的材料,也为IFAA达成各方同意的准精算师核心教育纲要增加了可能性(虽然可能首先只是在基础阶段或精算技术人员资格阶段达成)。 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在利用影像教学资料方面也是领先一步的,这有助于精算专家和师资相对匮乏的国家普及精算教育。
八、欧盟其他国家 限于篇幅,本文不能一一详细介绍所有正在开展精算教育和资格考试的精算组织,一些重要的进展已经被载入国家级的报告。有不少精算组织正在和当地设立精算学科的大学密切合作,试图确保他们所用的教材资料符合全国性精算组织的要求,尤其重视发挥精算师在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管理中的职能。这也是法律新规定导致的结果,特别是在1994年通过“欧盟保险业发展指导性框架文件”之后(这一文件要求构建欧盟统一保险市场)。 其他一些资源充足特别是人手较多的精算组织则正在构筑自己的精算职业考试体系,通常是作为大学精算教育的续补,从而达到会员资格层次。但有时候(例如在荷兰)这种体系也可以作为与大学教育并列的另一选择途径。德国的精算组织变革后成立了The Deutsche Aktuarvereinigung,它考虑到有关大学课程教育并未使学生成为现时要求的寿险公司的称职精算师,甚至未能开设贯穿所有基础阶段科目的课程,因此在短短时间内努力迈进一大步,其精算职业考试体系已经羽翼渐丰。其他一些欧盟国家如瑞士和瑞典,正在全国性精算组织的直接领导下,构建续补性的考试体系。
九、中欧及东欧国家精算组织 中东欧国家的情况就大不一样,可能除了捷克共和国之外,大学里的精算教育要么从来没有过,要么早已不复存在,当然在一段时期内也就没有本地的精算组织。
1991年开始,该地区的一些国家先后成立了新的组织,最初是在匈牙利和波兰。在英国精算学会、英国政府精算署、英国部分大学精算系(特别是城市大学、伦敦大学、海洛特-怀特大学以及爱丁堡大学)、当地有关大学(以及当地已经成立的精算组织)和Know—How基金(英国政府为中东欧国家设立的双边援助基金)的共同协助下,有时候是作为欧共体TEMPUS或PHARE项目,许多国家已经引进了精算资格考试课程。这些课程定位在为已经在保险公司或其它金融部门工作的精算学员提供强化训练。在少数情况下,参与项目的当地大学也有不少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这些课程学习。英国(有时是爱尔兰)提供了充足的师资力量,但其目标是培养一批能够承担教育任务的当地师资队伍,同时促进当地的大学(如果有的话也包括精算协会)设计自己的教育大纲和培训项目。
波兰不是采用上述方式,而是从1991开始,由旅居加拿大的波兰精算教育家Krzysztof Stroinski策划,在“精算暑期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类似的培训项目,教员来自西欧和北美的多个国家,加拿大政府则提供了财务支持。
在精算教育方面相对处于前列的那些中东欧国家(突出的是匈牙利、捷克共和国以及斯洛伐尼亚-一他们几乎没有得到外界的帮助),在实施自己以大学教育为基础的项目方面是领先的,也能够从欧共体顾问团的核心教育大纲的拟定中获得好处。来自非欧共体(欧洲经济圈)的15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在Zandvoort举行的研讨会,讨论了核心教育大纲的扩展问题。 大多数中东欧国家在其大学教育中有很强的数学传统,因此不难找到有较好数学基础的学生来参加精算培训,从而也非常愿意开设精算课程。问题在于很难平衡对数理类和财经类课程的重视程度;显然数学系会偏重于数理类课程,而财经类课程适合安排在经济系内(有时候还需要其他一所大学参与),此外对于保险业和养老金的在职学员来说,由有实践经验的教员参与的培训更为有效。 有时候,保险业(或养老金)的监管部门也要参与进来,他们至少想通过控制考试来确认将在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履行法定职能的精算师的资格。否则的话,最终决定正式会员资格标准的就是精算学会,而有关的大学则提供基础阶段的大部分课程以及应用阶段的一些课程的培训,可能还有一些在职精算师愿意在其业余时间来授课,并让学员分享他们的实践经验。 除了已经普及英语的波兰和Baltic比共和国(他们只有根据Vilnius,Lithuania设立的单一课程)之外,在其他国家,所有的课程已经翻译成当地的语言,包括辅导资料。鉴于语言障碍问题、速度限制问题,加之要将应用阶段的资料改成符合当地的实际环境,现在还没有条件要求学生参加英国精算学会或北美精算学公的考试,当然也就不可能授予这些资格证书。虽然英国精算学会提供了部分资助,但不涉及他们的正式资格证书(精算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或会员资格证书),也不提供有关评定精算师的资格证明。可以确信的是,至少在最初的几年内,没有理由要求那些尚未从业的学员达到会员资格或者相当的水平。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在这方面都应该承担一些风险。通过一系列资格考试课程来确保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经验,通过设立精算行业组织,通过在商业氛围中的实际运作,在一段时间之后有望出现一个更加健全的金融环境。在一些国家,这一浪潮已经(可能要继续)显得有些起伏不定。
波兰、匈牙利、捷克共和国以及斯洛文尼亚(还有塞普路斯)正在与欧共体谈判加盟事宜,一旦他们成为成员国,必将也要相互承认精算师资格,除非在过渡期间免予要求。因此对于这些国家来说,更要加快把他们的精算师资格标准与欧共体标准接轨。
十、中国 在其他国家中,中国是比较突出的一个,他们在外界的帮助下,已经有了一些精算教育和培训第一代精算师的专门项目。1987年,位于北方沿海城市天津的南开大学拉开了中国精算教育的帷幕,它与北美精算学会签订了合作协议。随后,来自北美的教授和讲师陆续访问了天津,中国的学生参加了北美精算学会天津考试中心的考试。所有的教学和辅导都是用英语的,当然考试也是用英语的,只是SoA基础阶段普遍采用选择题形式,对中国学生来说是有利的。 继南开之后,从1994年到1995年,湖南财经学院、复旦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也设置了以SoA资料和大纲为基础的精算课程,湖南长沙和上海设立了两个考试中心,随后一两年内,又在北京(人民大学)和广东广州(中山大学)设立了两个考试中心。 参加SoA基础阶段考试的中国学生已经并将继续取得令人瞩目的好成绩,大约有100人至少通过了100系列课程的考试,其中23人获得了ASA资格。许多中国学生由于表现出色而屡屡获奖。然而自从SoA提高对ASA的资格标准后,他们的进步速度就慢下来了,而SAA以后的考试对中国学生来说显得更加困难。 1992年7月,英国精算学会与中央财经大学以及鹰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协议,由鹰星公司提供资助,在中财开展精算教育。其模式同南开大学差不多,讲师来自英国和爱尔兰,在北京授课两到三周时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一些研究生(多数来自数学专业)参加了英国精算学会的考试。结果同南开相似,他们也取得了好成绩,已经有18位学生通过了“精算技术资格证书”的考试(相当于原来的ASA),其中7人还通过了投资系列的课程考试,可以获得“财务和投资证书”。在此之后的进步估计会放馒,因为当学生从大学毕业进入公司工作后,就没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学习,同时因为最后几门课程需要学生对复杂的保险和养老金市场非常熟悉,包括要了解英国及其他类国家的情况,这对中国学生来讲显然勉为其难。有鉴于此,英国精算学会已经同意为中国考生另行设计一份会员资格考试的论文类试题。 1997年秋季,中国人民银行(其保险司负责监管保险业)开始了建立中国精算教育体制的历程,将首先设立数目有限的考试中心作为启动。截止本文写作时间(1998年1月),其教学大纲还在拟订之中,但估计会比较多地参照北美精算学会的大纲,也与目前大学所采用的大纲很接近。不过,该体制也将涵盖非寿险的内容,对寿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领域分配以一定比倒,这一作法是与英国和澳大利亚相一致的。
现在还不清楚中国要过多久可以发展基础阶段之后的部分。可以肯定的是,在大学精算教育之后,必须要有实践者的参与(以及精算职业组织的构建)。看来至少在近几年内,将出现北美精算学会体系、英国精算学会体系以及中国自己的新体系共存的局面,而一些考生将会通过国际性考试组织获得正式会员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一些大学允许他们的学生用英语学习和参加考试,因为能够有把握通过国际精算考试的学生,他们的英语水平也就相当不错了。语言的障碍主要不在于用英语学习,而在于(用英语或中文)相互交流,因为那些概念都是用英语学来的。
十一、其他亚太国家 日本精算学会有一个比较健全的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最初也是借鉴英国精算学会的模式建立的。目前该体系正在引入财务、投资及非寿险的内容。它在台北也设有考点。为了克服语言障碍,多年来,日本精算学会经常举办精算培训来帮助来自韩国和东南亚地区的考生。
台湾也有自己的精算考试,同时也有北美精算学会在亚洲最大的考试中心。香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没有自己的精算师资格考试,但都认可FIA、FFA、FSA、FCIA,有时候还认可FIAA。这些国家和地区目前均在大学里开设精算学科,并且吸引了最优秀的学生。这些课程非常适合准备参加SoA考试的学生,尽管在香港大学和新加坡南洋大学,精算课程也是根据英国精算学会大纲设计的。如果学生在大学考试中获得足够高的分数,则可以免考英国精算学会基础阶段的科目(即可获得精算技术资格证书)。
菲律宾精算学会则通过多种途径来授予会员资格,包括在大学设置精算课程,但是许多学生是在美国学习精算的。泰国在一些大学有零星的精算课程,目前刚刚开始系统地开展精算教育,一小部分人则已获得北美精算学会或者英国精算学会员资格。印度尼西亚也刚刚开始建立一个更加扎实的精算教育体系,并且正在获得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援助。
长期以来,印度一直倚靠英国精算学会的考试体系,已经拥有100位FIA,遗憾的是,其中大部分已经退休,最近几年则很少有人获得精算师资格。几年以前,印度精算学会建立了自己的精算考试体系,可以说是从英国精算学会“克隆”出来的,但它没有包含非寿险。现在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其中一小部分已经达到印度的准精算师资格,在此之后,有些学生就转向英国精算学会的考试。 十二、南美洲 阿根廷和巴西已经在大学里设置精算课程,但迄今为止仅限于技术阶段,尚未发展会员精算师的资格考试。其他南美国家大多数没有实质性的精算教育,而仅有所谓的“在岗培训”,包括智利。墨西哥Valparaiso的Gatholic大学则正在努力设置精算课程。另一方面,南美有不少大学设有较高层次课程,并授予很多学生精算学位,尽管他们毕业后并不在“传统”的精算领域工作。
十三、其他地区
限于篇幅,笔者难以在此构画一张包罗万象的全球精算教育图。但南非值得提及,因为从精算角度来看,它不算一个小国。南非的大多数精算师是从英国精算学会获得资格的。南非有几所大学均设置可以免考(英国精算学会考试基础阶段)的精算课程,同时有更多的大学开展精算教育。南非的精算协会还建立了自己的会员资格(Fellowship)考试,作为英国精算学会考试体系的组成部分(以南非法律和精算实务为基础,可据此授予FIA、FFA资格),这在世界上可能是最早的。 新西兰从前也是倚靠英国精算学会考试体系的,但是现在逐步转向澳大利亚精算学会考试体系。 在西印度群岛,学生既可参加英国精算学会的考试,也可以参加北美精算学会的考试(后者比重在近年有所增加)。不过,目前在西印度群岛大学已经有精算教育项目,并已经开始探讨如何实现免考英国精算学会基础阶段课程的事宜。
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几乎没有精算师,特别是在中东和非洲的大部分地区(除南非之外)。在讲法语的非洲国家,有数量不多的从法国精算机构获得资格的精算师,他们是在里昂等地学习精算的。在讲英语的非洲国家,如加纳、尼日利亚、肯尼亚和津巴布韦,有些人曾在英国(或美国)学习过精算,还有一些人通过了英国精算学会的考试,但是很少有人获得正式会员资格(Fellowship)。许多精算工作是由精算师众多的国家的咨询机构承担的。 多数中东国家也是依赖外界的精算师。该地区只有埃及已经产生一批合格精算师(FIA或FSA)。开罗大学最近开设了一门新的精算课程,位于贝鲁特郊外Louaize的Notre Dame大学目前也有一门精算课程。以色列的海法(Haifa)大学也设有一门符合英国精算学会免考标准的精算课程。 最近两年,塞普路斯组织了两期暑期精算学校,学员来自中东地区,其中一些将可能参加英国精算学会的考试。
十四、结语
这篇概览显示,全球精算教育是由很多板块组成的,只是某些体系在起主导作用。欧共体内部精算核心教育大纲的制订将促使各成员国的精算教育更趋—致,实际上已经初见成效。IFAA指导性纲要则有望在全球范围内起到类似的作用。可以相信,再过十年左右的时间,全球精算教育将在准精算师(associateship)层次上达成统一,在此层次上可以相互承认资格证书,会员精算师资格(Fellowship)则还是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甚至要在特定部门)内有效,这一层次再到下一阶段也应该可以相互承认,其附加条件包括最低试用年限、后续职业发展,当然还要依据当地有关专门法规和实务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