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第9号公告,宣布举行中国首次精算师资格考试。考生报考的资格为:在1996年前完成北美精算学会100系列课程考试或英国精算师考试A-D系列课程考试的准精算师,并具有一定的保险精算从业经验。符合条件的考生60人,其中大部分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中资、外资、中外合资)从事精算实务工作,其余的主要在院校从事精算教育工作或在社保部门工作。共有43人通过考试,并由保监会颁发了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这是一次针对现有保险精算从业人员的精算师资格认定考试,标志着中国精算师资格认定制度的开始,精算师职业在中国的诞生。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两部分。准精算师部分考试共九门必考课程,考生通过全部九门课程考试后,将获得准精算师资格。精算师部分考试计划设置十门课程,其中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获得准精算师资格的考生,通过五门精算师课程的考试并满足有关精算专业培训要求,答辩合格后,才能取得"精算师考试合格证书"。我们计划从2000年-2005年,先举行准精算师部分的考试,待条件成熟后,将举办精算师部分的考试。
在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对取得"精算师考试合格证书"者,还需经过特别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以"精算师"名义在商业保险机构中执业。
为推动精算师职业制度的发展,经过5年多的筹划、准备,我会于2000年12月15日-17日,首次面向社会举办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准精算师考试中的六门课程考试,共有474人次报名参加。
中国精算师考试课程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准精算师资格考试,第二层次为精算师资格考试。
准精算师考试目的在于考察考生对保险精算的基本原理和技能的掌握,并涉及基本保险精算实务,考试课程共设9门,均为必考课程。
精算师考试课程共10门,其中3门必考课程,2门选考课程,考生必须通过3门必考课程、2门选考课程的考试。3门必考课程内容主要涉及保险公司运营管理、财务、投资以及中国保险业法规、税收、财务制度等。2门选考课程则为保险业务的不同方向。
考题形式为标准试题和笔答题,考试采用学分制。考生通过全部基础课程考试,获得270学分,可以获得准精算师考试合格证书;精算师高级课程考试共130学分,90学分必考学分,40学分选考学分。考生在通过全部课程的考试后,还需有专业训练要求,考生要请一名资深的中国精算师指导,在专业领域工作两年,并有一篇专业报告,经答辩合格后,方取得精算考试合格证书。
准精算师考试基础课程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时间 |
备注 |
001 |
数学基础Ⅰ |
30 |
3 |
必考 |
002 |
数学基础Ⅱ |
30 |
3 |
必考 |
003 |
复利数学 |
20 |
2 |
必考 |
004 |
寿险精算数学 |
50 |
4 |
必考 |
005 |
风险理论 |
20 |
2 |
必考 |
006 |
生命表基础 |
30 |
3 |
必考 |
007 |
寿险精算实务 |
30 |
3 |
必考 |
008 |
非寿险精算数学与实务 |
30 |
3 |
必考 |
009 |
综合经济基础 |
30 |
3 |
必考 |
精算师考试高级课程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时间 |
备注 |
011 |
财务 |
30 |
3 |
必考 |
012 |
保险法规 |
30 |
3 |
必考 |
013 |
资产/负债管理 |
30 |
3 |
必考 |
014 |
社会保险 |
20 |
3 |
选考 |
015 |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
20 |
3 |
选考 |
016 |
高级非寿险精算实务 |
20 |
3 |
选考 |
017 |
团体保险 |
20 |
3 |
选考 |
018 |
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 |
20 |
3 |
选考 |
019 |
投资学 |
20 |
3 |
选考 |
020 |
养老金计划 |
|
3 |
选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