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华
中国保险经纪业是在中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涌现的。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保险市场正逐步完善,逐步走向规范,并且朝国际保险接轨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首次被批准的建立的保险经纪公司
经中国保监会于1999年12月16日批准,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保险经纪公司开始筹建。
2000年6月16日,王光英副委员长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揭牌, 标志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正式启动,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市。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三家全国综合性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2000年6月29日,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立,总部设在中国广州市。
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我国首批成立的三家保险经纪公司之一。2000年7月正式营业。
此外,事隔一年左右,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1年5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西安市,是继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之后的又一家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
按照国际惯例,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是保险公司不可缺少的中介机构,中国保险经纪公司的出现为保险公司和客户架起了一座联系的金桥,成为两者之间一个重要的“媒婆”。保险经纪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和保险服务,其中包括为客户选择国内外知名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并为客户办理投保、安排风险,处理客户索赔等相关事项,但不收取客户的手续费,其佣金或手续费是从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提取。根据不同的险种,手续费的提取在20%-30%之间。有时候保险经纪人还可根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投资与管理等一系列的服务,从这方面来看,保险经纪人超出了传统的范畴,当然会向客户收取佣金。保险经纪人的职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 获得客户的详细业务记录以便向保险人或其他方在投保时作出说明:其中包括客户的生产性质、生产规模、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经营理念、潜在保险需求等情况。
● 为客户提供技术方面的咨询以及保险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方面的咨询:其中包括险种的选择,什么性质的财产购买什么样的险种才能使企业的财产获得充分的保障;保险市场的形势与发展;国家有关法规和最新保险法规等情况。
● 把握保险市场详尽的、最新的信息:走在市场信息最前头,随时为客户提供最新保险咨询。
● 选择和推荐保险人或保险人集团:选择保险人应考虑以下几点:服务质量;承保范围;灵活性;承保能力;业务发展速度;理赔服务;保险技术服务;价格因素;检验与风险控制;双方互利;财务安全性;业务连续性;公司声誉和经验等等。
● 代表客户与保险人谈判索赔有关事宜:立即向保险人报告损失的通知;在保单项下告知被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填写索赔单;委派损失理算师进行损失评估与计算;协助被保险人准备必要的单据和与索赔有关证明;从保险人那里收取索赔款;如果是巨额损失,必须与损失理算师和保险人一起进行现场查勘,参加现场会议,共同确定定损。
● 按照客户的要求,迅速提供书面确认书及有关进展的报告。
● 向客户提供书面的保险服务和安排记录:其中包括为客户填写投保单和问卷调查、安排检验、向保险人提供客户信息、以书面的批示向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说明签发保险单、安排保险注意事项和保单有关文档、在保险经纪人记录系统中列入此项业务、代替保险人从客户中收取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汇寄给保险人。
● 从客户手中收取保险费以及向保险人汇寄保险费。
●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额外的服务。比如说,风险管理服务、未保损失的防灾防损服务。
● 保存客户以往索赔的准确纪录,以便在下一年投保时向保险人作出说明。
从国外保险市场的发展历史来看,保险经纪人的成长伴随着一个理念的日益成熟。保险经纪人承揽业务范围涵盖许多风险领域。所以,保险经纪人并不完全是为保险公司带来了业务,而且要对被保险人的项目进行各种管理风险。保险经纪公司的主要功能是辨认风险、评估风险、建立风险管理的标准、协助被保险人分析以及选择处理风险的技术、协助客户处理理赔等,也就是说,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客户管理的是“风险控制的总成本”。
保险经纪公司的出现给传统的保险公司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离不开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的参与和运筹,根据笔者在英国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英国保险人和再保险人80%左右的业务是由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承揽的,而保险人和再保险人自身的直接业务只占20%左右。尤其值得提到的是,伦敦劳合社90%以上的业务是由劳合社经纪人承揽的。伦敦保险市场和劳合社保险交易之活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和国际保险经纪人的媒介作用。在伦敦保险市场上,就有许多著名的保险经纪人公司,比如说,威廉斯.法贝保险经纪公司(Willias Faber)、赛德维克保险经纪集团( Sedwick Group)、希尔克雷斯特经纪公司(Hillcrest)等等。此外,在美国保险市场上,经纪人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业务与英国的大致相同,据统计,2000年美国保费收入大约8000亿美元,其中65%的保费由经纪人带来的。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所起的作用,从这些数字就能可见一斑,是不言而喻的。
在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人和经纪人的关系非常密切,这种关系有效地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繁荣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然而,在中国目前的保险市场上,情况有所不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在展业方面各不相让。这也许是由于保险经纪人的出现,带走了保险公司的一部分客户。加上保险经纪人要参与保险计划方案的修订,客户的保费降低了,而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却增加了,保险公司好像利润减少了。但实际上,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保险经纪人对保险人是非常有利的。因为保险经纪人虽然代表投保人的利益而向保险公司投保,但是经纪人也为保险人带来了更多的业务,由于经纪人还要为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保险标的出险的机率会大大降低,因而保险公司最终受到利益。同时,保险经纪人是保险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
我们已经看到,入世后的中国,保险的主体在逐步增多。也就是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中国的保险监督机关还将继续批准建立许多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并会容许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或合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参与竞争,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担当起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可以这样想象,如果保险市场主体(保险公司)不增加,就谈不上保险经纪公司的存在,这也许是能说明中国以前的保险市场上没有保险经纪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必然伴随着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的不断增加。保险公司数目越多,竞争越激烈,保险人不得不考虑其经营成本。保险公司如果再大力发展自己的销售队伍,就会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经营成本增大,保险产品的价格就会缺乏竞争力。然而,保险经纪人的出现能使各保险公司的展业人员流入保险经纪公司,同时还可以主动帮助保险公司分流销售人员,减轻负担。保险公司可以轻装上阵,集中精力研究产品的市场开发、资金的投资与运用,从而使经营成本逐步降低,提高自身的承保能力、抗风险能力。这样保险公司就能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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