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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涛:云南“官司王”
[作者:    时间:2009-1-11 22:11:11]

  通讯员浦绍猛 本网记者石飞 

  满脸络腮胡子、稀疏的头发,手上戴着另类的戒指,随意的衣着……一个已为人父的44岁男人,舆论称之为“云南官司王”、“维权斗士”,这就是樊涛。 

  从2005年打第一起官司开始,三年来,他打了近30起“官司”(包括仲裁),被他告的包括医保中心、社保局、公安部门、交警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保监和银监部门等等,其中还有两起官司在云南乃至全国创下首例。 

  “中国人就是这样,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敢吭声,老巴望着别人站出来。但这样不行啊,不能光指望别人,就是要自己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樊涛慷慨激昂的说。 

  为父维权走上官司路 

  1985年,大学毕业的樊涛被分配到了云天化,没多久又调到了成都一家研究所。这本是一份不错的职业,但由于父母和女朋友在昆明,1990年,樊涛放弃了研究所的工作,回到了昆明,并到了现在的大朝山水电公司。 

  回到昆明的他结婚生子,生活安定,可谁也没有料到,一个从来没想过要打官司,也没想过要和政府部门叫板的人,却因父亲的过世,成了法院的常客,也成了“云南民告官第一人”。 

  樊涛的父亲樊幼德是国电阳宗海发电有限公司退休职工,退休前曾出任过该公司的副总工程师,已经有10年的癌症病史。2003年1月1日,阳电公司按国家医疗改革的要求,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昆明市医疗保险(简称医保),当时公司把所有参保职工的相关材料送到了医保中心,但中心却回复说樊涛的父亲资料不齐,不能申办特殊病医疗证。2003年9月,樊父病情恶化,住进了医院。樊涛在其父亲住院期间发现后找到医保中心交涉后给予了办理,但已经造成了快一年的无证医疗状态。2004年1月樊父病情再次恶化住院,随后的几个月里,樊父先后在几家医保定点医院里住院治疗,但医保中心又恶意克扣医疗费用,使樊涛一家人被巨额的医疗费用压得喘不过气,也加重了樊父的病情。2004年4月底,和癌症抗争已有10多年的樊幼德在医院病逝。 

  樊涛认为医保中心是导致父亲病故的罪魁祸首,作为长子的他便开始就费用问题与昆明市医保中心交涉。但是,这种交涉持续到老人去世后的次年5月,依然无果。2005年,樊涛把昆明市医保中心推上被告席,该案成了云南省首例“医保中心行政侵权案件”。三年来,这个案子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再次发回重审,如此反复多次,至今法院仍没有最终判决,首开《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先例。 

  父亲的病逝给樊涛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同时也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轨迹,正是因为这场官司,樊涛走上了为自己和家人维权的道路。按樊涛的说法:“输不怕,就怕不敢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帮妻讨公道状告“保银”局 

  另一个案子是帮自己妻子打的“银行存款变保单”案,这个案子在云南是首例,在全国也开了先河。 

  2005年12月17日,樊涛的妻子郭女士带着10万元到建行营业厅存款,不想竟“存”成了保险。 

  根据自己研究其中法律关系得出的结论,2006年3月28日,樊涛的妻子将建行云南省分行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樊涛作为诉讼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指控两被告合谋实施合同欺诈制造虚假保险合同,非法占有其妻10万元银行存款,并要求追究两被告欺诈犯罪的刑事责任。 

  一审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06年11月10日作出判决: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合同有效”,但可以“解除”该“合同”,判决两被告返还10万元存款及利息,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樊涛对判决持有异议,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6月28日收到“维持原判”终审判决。至此,历经1年半之久的全国首例银行“存款变保单”案终审结案。 

  樊涛依然不服,又将保监局、银监局及公安部门的经侦队增加为被告,重新提出诉讼。至今,全国“银行存款变保单”案仍无结果。 

  遇到不公就要出声 

  从2005年为父亲打官司开始,每一起都是“民告官”,变得官司“缠身”后,家里人对他既有意见又很担心,觉得他在官司上投入得精力太多,忽略了家庭,而且容易得罪人。对于家人的担心,樊涛认为,这只是表达自己对生活态度的一种方式,他只是想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及家人的权益。“我走的是正道,并不是在做无聊的琐事,我走的是一条积极的路”。“一个人如果自己都不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指望谁来帮你维护你的权力”。日子一长,家人也就逐渐理解和支持他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时候,为什么要低头默默接受呢?如果维权成本远远高于侵权成本,老百姓肯定就害怕打官司——这就是我国的现状,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悲哀的社会现象,不公平。”樊涛认为,越是在强大的力量面前,自己就应该越是不屈服。如果不抗争,明天就将会失去更多的权力。 

  就这样,樊涛从想为父亲及父亲这一代讨个说法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的走上了维权之路。 

  2005年到2008年,樊涛因不服临时停车被罚、开车吸烟被罚等,和交警部门七次对簿公堂,打了近两年的“行政”官司…… 

  2007年4月,樊涛因认为云南移动公司“充200元话费,送70元公交IC卡”活动服务欺诈,将云南移动公司告上法庭,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2007年7月,樊涛因与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生争议,以云南京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昆明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历时两年之久,打了四场官司…… 

  2008年10月,全国首例起诉邮政快递协助电视购物虚假宣传达到购物欺诈的案例,樊涛又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 

  三年来,樊涛打了三十多起官司,但仍是输多赢少。然而,每起官司他都会尽心尽力,走完所有的程序,一定要得到个结果才行。一审不行就上诉,二审不行就申诉,直到有个最终结果为止。有人问他“许多官司甚至明知道不可能赢,为什么你还要打?”面对这样的疑问,樊涛认为“即使法院判我输,但不代表社会会认为我在胡闹,不认可我。虽然我每次都败诉,但并不是无功而返。每打完一个官司后,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就会被改掉一个。”樊涛表示,他自己打的大多数官司,虽然法院的判决都是输的,但不管怎样,他要说话,他有站出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和勇气。“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遇到的事,其他人一样也会遇到,但至少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不能咬咬牙忍下去。遇到不公时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 

  对于樊涛来说,频繁而漫长的诉讼会花费他很多的精力,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退缩。相反,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他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还锻炼了写文章的水平。正是通过他的一起又一起官司,他被很多人认识,三年来,找他帮忙打官司的人不计其数,但都被他婉言拒绝了,他只是运用他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给这些人出主意。用他的话说:“自己的事都弄不好,我又怎么去帮人。” 

  坚持不懈维权不止 

  行政官司,俗称“民告官”,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酝酿颁布《行政诉讼法》,1990年正式实施,至今已走过18个春秋。近年来,我国“民告官”案件基本呈高位运行、逐年递增趋势。反映出民众的法律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案件虽多,胜诉率却不足三成,同时也反映出“民告官”有多难,曾经有位律师用5句话概括了“民告官”的难度: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 

  就在这样的逆境下,樊涛仍然坚持自己的想法,“我走的是正道,我走的是一条积极的路。”如今,越来越多的“维权斗士”开始不断涌现,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战斗在维权的第一线。樊涛不是孤军奋战,维权之路上,还有许多志同道合的人携手同行,并且这个队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樊涛说,他的人生信条是依法治国、国泰安民,现在他正在和众多的维权斗士们一起为实现自己的信仰而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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