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从2005年开始涉足诉讼官司,两年来,樊涛共提起20起诉讼,医保中心、社保局、公安部门、交警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等都曾被他告上过法庭。
一脸络腮胡,稀疏的头发随意地耷在头上;中等个子,手上、脖子上戴着另类的戒指、手链和项链……朋友说他像一个时髦“艺术家”;周末和一大伙朋友泡泡吧,蹦蹦的……他觉得自己像一个20出头的活力青年……然而,他却是一个早已为人父的42岁男人,看似有些另类的他就是两个官司创下首例、被大家戏称为“云南官司王”的樊涛。
从2005年开始涉足诉讼官司,两年来,樊涛共提起20起诉讼,医保中心、社保局、公安部门、交警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等都曾被他告上过法庭。
只要有路,就不会停下
“我打官司是为了要给父亲及父亲这一代人有个说法,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1985年,大学毕业的樊涛被分配到了云天化,没多久就又调到了成都一家研究所。这本是一份不错的职业,但由于父母和女朋友在昆明,1990年,樊涛毅然放弃了研究所的工作,回到了昆明,并到了现在的大朝山水电公司。
回到昆明的他结婚生子,生活无忧无虑,一个从来没想过要和法院、法官“叫真”的人,却因父亲的过世,成为了法院的常客。
2004年4月底,和癌症抗争已有10多年的樊涛的父亲在医院病逝,樊涛认为医保中心恶意克扣医疗费用是导致父亲病故的罪魁祸首。2005年,樊涛把昆明市医保中心推上被告席,该案成了云南省首例“医保中心行政侵权案件”。两年来,昆明中院两次“终审裁定”一审法院判决错误,两次发回重审,首开《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先例。
“父亲去世后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陷入混乱,那时并没想到要打官司。有一天,我开车准备到安宁泡温泉,但到了安宁后我又不想泡了。当发现安宁出去还有路时,我就决定开车继续走。就这样,我开车到了楚雄、大理、保山。只要有路,我就没有停下。一直到了边境,我的行程才算告终。”就因为那次经历,樊涛改变了先前的一切想法。“走这段路让我明白,只要有路你就可以走下去。就像为父亲打官司,如果我不打,那我的路也就断了,因此我选择了为父亲打官司。如果当初我到了安宁泡了温泉就回昆明,也许我的生活还会像以前那样平静,但却没有现在这么丰富。”
樊涛没想到父亲的病逝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轨迹,更没想到因为这场官司,他走上了为自己和家人维权的道路。“我打官司是为了要给父亲及父亲这一代人有个说法,但没想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正是这场官司,他被很多人认识。两年来,找他帮忙打官司的人不计其数,但他都一一拒绝了,他只是用自己所知道的法律知识给这些人出主意。用他的话说:“自己的事都弄不好,我又怎么去帮人。”
家人担心,但也管不了
“我走的是正道,是一条积极的路。”
自从樊涛官司“缠身”后,家里人对他既有意见又很担心,“家里人认为我投入的精力太多,而且容易得罪人。”对于家人的担心,樊涛认为,这只是表达出自己对生活的态度,只想通过合法的渠道维护自己及家人的权益。
“我走的是正道,而且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美好的事上,并不是用在无聊的琐事上,我走的是一条积极的路。”维护自己的权利,樊涛有自己的道理。久而久之,家人也不再管他,也管不了他。
生活中的樊涛是一个懂得感恩图报的人。18年前,妻子生产时接受了别人献血,为了回报,他曾两次献血。对于当年的情景,他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时候,如果不是别人的救命血,我妻子的命可能都保不住。”
“一个人的力量虽不能改变什么,但自己的权利自己要维护。”
遇到不公,就要发出声音
尽管每起官司,或多或少都有些反响,但两年来,输多赢少的官司更像是樊涛一个人的自娱自乐。然而,每起官司他都会走完所有程序,一定要有结果、有说法才行。一审败诉,再上诉;二审败诉,再申诉;哪怕是发回重审的案子他都要求有个最终的结果。在他的办公室里,几个绿色的柜子成了他专门摆放材料的地方。开柜子的钥匙很多,每次找材料他都会试好几次、开好几个柜子才能找到,“太乱了,材料多得我都不记得放哪个柜子了。”
“许多官司甚至明知道不可能赢,为什么你还要打?”面对这样的疑问,樊涛认为,越是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他越是不愿屈服。如果不抗争,明天将会失去更多的权利。他认为,一个人的力量虽不能改变什么,但自己的权利起码自己要维护,维护个人也就是维护大家。“即使法院判我输,但不代表社会会认为我在胡闹,不认可我。”樊涛表示,他自己打的大多数官司,虽然法院的判决都是输的,但不管怎样,他要说话,他要有呐喊的权利。“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遇到的事,其他人一样也会遇到,但至少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不能咬咬牙忍下去。遇到不公时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对于自己的行为,樊涛认为自己只是个“有点认真,有点社会感”的普通老百姓,只是为自己遇到的不公平呐喊。(作者:王凌帆)
新闻链接:
创下首例的两个官司
“云南医保第一案”
樊涛的父亲是某国有公司的退休职工,已经有10年的癌症病史,“2003年1月1日,父亲所在的公司组织参加医保,我爸爸按照规定是可以申办特殊病医疗证的。”樊涛说,当时公司把所有参保职工的相关材料送到了医保中心,但中心却回复说樊涛的父亲资料不齐全,不能申办特殊病医疗证。
2003年9月和2004年1月,樊父病情两次恶化加重,住进了医院。随后的几个月里,樊父先后在几家医保定点医院里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医院不断地催交医疗费用,短短几个月,家里共计交纳了数万元。”短时间里的巨额费用让樊父和家人都感到了沉重的负担,也加重了樊父的病情,2004年4月底,樊父在医院病逝。
樊涛在和医保中心交涉多次未果后,将医保中心诉上了法院,两年来,昆明中院两次“终审裁定”一审法院判决错误,两次发回重审,首开《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的先例。
“银行存款变保单”
另一个案子是帮自己妻子打的“银行存款变保单”案,这个案不只在云南是首例,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2005年12月17日,樊涛的妻子郭女士带着10万元到建行营业厅存款,不想竟“存”成了保险。
2006年3月28日,樊涛的妻子将建行云南省分行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樊涛作为诉讼代理人,提起民事诉讼,指控两被告合谋实施合同欺诈制造虚假保险合同,非法占有原告10万元银行存款,并要求追究两被告欺诈犯罪的刑事责任。
一审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06年11月10日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合同“合法有效”,但“解除”该“合同”,判决两被告返还原告10万元存款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的利息,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虽然“胜诉”,但樊涛胜之不服,随后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28日收到了终审“维持原判”的判决书。至此,历经1年半之久的全国首例银行“存款变保单”案终审结案。而此案樊涛还将保监局和银监局告上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