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丨汽车保险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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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他们只是轻伤,要是落下什么伤残了,我以后的日子可该怎么过啊!”电话中王某向法官倾诉道。

2022年年底,王某驾驶车辆从外地返乡,好意搭乘同乡好友,因夜间疲劳驾驶撞到路边护栏,引发了交通事故,造成车上4名乘客受伤。王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有交强险和商业险,而且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最后王某却还要自掏腰包为自己的失误买单,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王某的车辆保险是由他人代为购买,而王某本人对所投保险也是一知半解,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上人员受伤后的理赔,只能由商业险中的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进行理赔,但是王某所购商业险责任限额只有10000元/座,车上4名受伤乘客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已经远远超过10000元/座责任限额了,因此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损失只能由其个人承担。

什么是车上人员责任险?

保险是什么?它在传统意义上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现代化社会经济保障制度,从法律角度看,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所谓的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商业险中的一个险种,即大家熟知的车上座位险,保险对象包括司机和乘客,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本案所涉保险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此险种往往保额较低,大部分人都和本案王某一样,购买保险时通常都是按照默认最低限额即每座10000元购买的,否则,王某也不会对交通事故自行埋单。

法官提醒:

当今社会,群众的保险意识日益增强,商业保险已走入寻常百姓家中,但商业保险种类繁多,理赔时通常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的,购买保险时务必要高度注意,应当对保险险种、保险限额及相关免责条款等约定事项充分了解,也要结合自身需求,有针对性地购买保险,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时,就会产生“保险不保险”的窘境,只能感慨“买的保险用不到,要用的保险却没有买。”

原标题:《普法课堂丨汽车保险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