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可以“包办”?不!刑!

养老保险惠及民生福祉,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别有居心,以“包办养老保险”为噱头骗取高额办理费。近日,大冶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被害人彭某等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3万余元。

案情简介

2013年,朱某通过阳新某公司的人事经理张某帮人办理补缴社会养老保险,随着“续保”政策收紧,补缴社保无计可施,需求产生供应,朱某转念生出“赚钱良机”——以“包办养老保险”为机从中获取“好处费”。2015年,朱某再次找到张某,表示自己负责找人,以一万元人民币为报酬让其负责建立虚假人事档案和办理养老保险。2015至2019年间,利用“挂羊头”的做法,朱某在明知他人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情况下,先后骗取被害人彭某等人办理保险费用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期间,为拓展“客户”,朱某联系上开设某人才中介处的李某,说服李某入伙,一起“赚钱”,依托人才中介输送有办理养老保险需求的“客户”。李某收取办理保险费用后,分两次转给朱某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至此,朱某收到彭某等被害人直接转账以及李某转账的办理保险费用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且未办理保险而是用于个人借贷和使用。截至案发,朱某仍有大部分钱款未退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养老保险可以“包办”?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