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公司哪些情况不予理赔

2023-04-18 14:04:45 作者:蔡金盛
汽车保险公司不理赔情况有以下9种:

1、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5、未年检车辆出险: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即使上了保险也是白上。消费者一定要按时年检,否则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6、驾驶人未年审: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7、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即使上了车险全险,如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因为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

因为收费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驾车撞了自家人:因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9、未及时报案或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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